《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頒布實施以來,市公安局認真貫徹《條例》的各項要求,扎實推進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向縱深發展。根據市政府辦公室要求,現將有關內容報告如下: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按照《條例》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范圍,本年度市公安局共公開政府信息291156條。其中機構職能類34條;政策法規21條,業務工作信息290320條(含機動車駕駛員違法信息13萬余條,各類機動車輛管理信息16萬條);統計數據16條,其他信息65條。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本年度未發生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向市公安局申請獲取政府信息的情況,未發生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收費的情況。
三、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
本年度未發生針對市公安局因政府信息公開而提起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案件。
四、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措施
結合公安工作實際,市公安局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問題:一是部分單位和民警對政府信息公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認識還不足,信息公開意識和有關政府信息公開的法律法規知識有待于進一步提高和豐富。二是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有待于進一步完善;三是政府信息公開運行機制有待于進一步規范和落實;四是有的政務信息更新和發布不夠及時。根據以上存在的問題,在下一步的工作,主要落實好以下工作措施:
(一)加強教育培訓,進一步提高全體民警的信息公開意識和信息公開法律素質水平。
(二)進一步規范信息公開運行機制。按照《條例》和市政府有關要求,落實各部門信息公開責任,規范落實信息公開發布、更新的工作流程,強化督促檢查,并將信息公開工作納入年終正規化考核內容,確保信息及時公開發布、更新,定期維護,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按照既定的工作機制有效運作,為公眾提供高效、優質、及時的信息公開服務。
(三)進一步完善信息公開內容。市局將進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對原有的信息公開目錄進行更新完善,保證公開信息公開的完整性、準確性和及時性。
(四)整合系統,提高網站服務功能。為進一步為公眾提供優質高效的信息公開服務,進一步整合基層單位網站信息資源和服務資源,合理設置信息公開欄目界面,建立好信息間的關聯,提高網上服務效率。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