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有關要求,編制完成本報告并向社會公布。本報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復議、訴訟情況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六部分組成。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的電子版可在泰安水利政務信息網(www.tssl.gov.cn)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泰安市水利和漁業局政務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電話:8567706)。
一、概述
推進政府信息公開是貫徹落實《條例》的重要舉措,是深入推行政務公開,轉變政府職能,實現管理創新,建設“服務政府、責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項重要工作。2009年,按照《條例》和《泰安市政府信息公開管理辦法》的要求,我局在信息公開工作中不斷強化組織領導,創新工作機制,夯實工作基礎,提高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積極推進政務信息公開,取得了新的進展。
(一)加強組織領導。局黨委始終把政務公開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作為一件大事來抓。為加強對政務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局黨委決定對政務公開工作實行一把手負責制。成立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局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任副組長,從各科室站抽調專人組成工作班子,負責局政務公開工作的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和檢查工作,為做好政務公開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組織保障。
(二)完善各項制度。為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確保有序推進政府信息公開,根據有關要求,結合水利和漁業工作實際,我局制定并完善了泰安市水利和漁業局《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制度》、《政務公開信息發布協調制度》、《申請政務信息公開制度》、《政務公開依申請公開制度》等規章制度,確保我局信息公開工作有章可循,有據可依。為配合信息公開工作的有效開展,我局編制了《泰安市水利和漁業局政務信息公開目錄》和《泰安市水利和漁業局政務信息公開指南》,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泰安水利政務信息網站上查閱,也可以到我局進行現場查閱。在進一步完善現有規章制度的基礎上,逐步建立科學、規范、嚴格的內部約束機制、保證信息公開工作扎實有效地開展。
(三)多種形式公開政府信息。為使社會各界方便、快捷、多元獲取信息,我局通過各種平臺公開政府信息。一是充分利用政府門戶網站。電子政務網站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的窗口,發揮著極為重要的作用。2009年,我們遵循“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要求,及時準確地通過“泰安水利政務信息網”網站后臺管理的方式發布各類文件、簡報、動態等信息、圖片,并設立政務公開專欄;二是其他形式。為了進一步拓寬信息公開形式,除了在網上實現政務公開外,我局還利用多種形式和媒介做好信息公開工作。在局辦公樓一樓門廳還設立《泰安市水利和漁業局主要政務活動公開欄》和電子大屏,定期更新公開內容和不間斷地滾動播放相關信息。同時還積極加強與泰安日報社、電視臺等媒體的溝通與合作,及時宣傳報道水利和漁業工作的新動態。
(五)全面提高工作人員素質。組織全體干部職工認真學習《條例》,對政府信息公開的主體和原則、范圍和內容、方式和程序,監督和保障等有了明確的了解,增強了對《條例》重要意義的認識和貫徹落實《條例》的主動性和自覺性。及時組織信息公開人員認真參加省水利廳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市政府法制辦組織的培訓,并將學習內容講解給有關科室站負責科室信息公開的工作人員,確保信息公開的規范性。經過培訓和教育,進一步強化了工作人員的群眾觀念和服務意識,增強依了依法行政的自覺性,為信息公開工作的順利實施提供素質保障。
二、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
(一)公開的主要內容
2009年,為進一步方便群眾了解和查詢信息,我們在泰安水利政務信息網、“中國泰安”政府門戶網站及泰安日報社、泰安電視臺及時發布各類動態信息400余條,其中,機構職能類信息21條、政策法規類信息137條、規劃計劃類信息3條、業務工作類信息280條、統計數據類信息5條,讓社會各界進一步了解、支持、關心水利漁業工作。
1.管理規范。公開了上級有關的規范性文件等。
2.辦事指南。指導公眾了解水利漁業工作的相關政策和辦事流程。
3.工作動態。公開了我局在日常工作中的實時情況。
(二)公開形式
1.互聯網。泰安水利政務信息網設立政務公開專欄,包括機構職能、法規文件、決策、行政執法、便民服務、工作動態六項子欄目;“中國泰安”市政府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下設水利漁業局機構職能、法律法規規章、決策事項、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征收等子欄目。社會各界通過這兩個網站設立的欄目可以查閱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2.公開欄和電子大屏。我局在辦公樓一樓大廳設立了《泰安市水利和漁業局主要政務活動公開欄》和電子大屏,及時、方便地為公眾提供政府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請公開、不予公開及咨詢政府信息情況
(一)申請情況。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請公開信息要求。
(二)咨詢情況。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咨詢320余人次;接受現場咨詢160余次;來訪、電子郵件和電話咨詢100余次,均得到及時妥善回復。年內,約有2萬余人次通過網上查閱了解水利漁業信息公開有關的事務。
四、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和申訴的情況
未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而出現的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情況。
五、收費、減免情況
(一)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收費情況。按照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制定的收費標準,對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復印、遞送等成本費用。現未產生上述情況。
(二)減免情況。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公民確有經濟困難的,經本人申請、局領導審核同意,可以減免相關費用。現未產生上述情況。
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一)存在問題。一是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政策把握能力有待提高;二是公開程序還需要進一步規范;三是公開形式不夠豐富,群眾參與度不高,便民性有待進一步提高;四是長效工作機制建設有待進一步完善。
(二)改進措施。一是加強信息公開工作的學習培訓,提高把握政策能力,同時進一步明確水利和漁業信息公開范圍。對當前和今后能夠公開的信息,全部上網公開,特別是水利和漁業中心工作及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等方面的信息。二是進一步完善信息公開制度和相關措施,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辦事,進一步增強依法公開,主動公開意識,提高信息公開水平;三是進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對原有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進行補充完善,保證公開信息的完整性和準確性。四是加強督促檢查,規范管理信息公開程序,增強信息公開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做到以公開促廉政,以公開樹形象,進一步推動水利漁業各項工作的圓滿完成。
政府信息公開是一項全新工作,也是一項長期性、持久性的工作,今后我們將在市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推進全市水利和漁業各項工作更加公開、透明、規范、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