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市公共行政服務中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按照國家、省、市有關推行政府信息公開部署,堅持把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以依法行政為準則,以“便民、廉潔、優質、高效”為宗旨,按照公開、公正、規范、高效、便民、廉政、勤政的基本要求,堅持依法公開、真實公正、講求實效、利于監督的原則,結合公共行政服務中心工作實際,積極推進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強化措施,積極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領導重視,加強了組織。市公共行政服務中心作為政府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直接服務的載體平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尤為重要。中心領導班子非常重視,成立了以主要負責人為組長、分工負責人為副組長,相關科室負責人、聯組組長及有關人員為成員的領導小組,形成了領導親自過問,工作人員具體落實、科室與聯組密切配合的工作局面。同時,中心制訂了政務公開工作計劃,明確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目標,撥付專款對中心網絡平臺系統進行了升級改造,在經費方面向信息公開工作傾斜,并采取一系列切實有效的措施,做好了工作安排,使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做到環環相扣、有條不紊,保證了信息公開工作順利開展。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加強制度建設。中心及時更新了信息公開的相關內容,保證了政府信息公開內容的完整性和準確度。規范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依法推進了政務公開工作,進一步推動了陽光政務建設。為加強中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規范化管理,提高辦事效率,規范審批服務,中心重新制訂并出臺了《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制度》、《公文類信息公開發布制度》、《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制度的制訂完善使中心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管理上有章可循,有規可依。為了保證制度的貫徹和落實,中心組織相關人員不定期的對各項制度的落實和完善情況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問題。
(三)積極開展培訓和宣傳工作。召開了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指南編制工作培訓會。對參與編制《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指南》的人員進行了集中培訓,加大了宣傳力度,營造了濃厚的氛圍。加強了群眾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了解,增強了中心信息公開工作的透明度,推進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進程。
二、政府信息公開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1、公開內容
(1)主動公開信息數目。2010年,中心共發布信息59條,全部是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2)主動公開信息分類。機構職能類發布1條,占1.7%;政策法規類發布4條,6.8%;業務工作類發布54條,占91.5%。
(3)重點公開內容。
①機構職能信息公開情況。2010年2月,中心由原泰安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更名為泰安市公共行政服務中心,機構職能相應變化,重新公布了機構職能。
②政策法規類信息公開情況。主要公開了三項,分別是《國務院關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層級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0]21號)、《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省級保留的行政許可事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和取消、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省政府令230號)和《泰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保留和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市政府令第150號)。
③業務類信息公開情況。一是窗口單位月度考核,月度紅旗窗口、先進個人及季度規范化窗口、黨員先鋒崗的評選情況,分別在中心簡報、中心通知、評選樹優等網絡欄目公開;二是年鑒統計。
④工作信息。主要是上級領導調研視察等活動,中心工作動態等情況,共17條。
2、公開形式
中心政府信息主要以工作簡報、中心辦公網絡、公開欄、電子大屏幕、印發文件等形式進行公開。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0年,市公共行政服務中心未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三)政府信息公開咨詢和投訴情況
2010年,市公共行政服務中心受理政府信息公開咨詢330人次,其中現場咨詢90人次,電話咨詢230人次,網上咨詢10人次。
2010年,市公共行政服務中心未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引起的投訴。
(四)申請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
2010年,市公共行政服務中心未發生被申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問題。
三、存在的問題及下一步打算
2010年,市公共行政服務中心雖然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績,但和上級要求及群眾的期望相比,還存在著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開的內容有待進一步擴容和完善,信息公開的形式有等于創新和提高。下一步,中心將強化措施,積極改進。一是加強統一認識,規范工作流程。二是加強網絡梳理,完善信息內容。理順日常推進機制,加強內容審核,準確把握信息公開的內容、范圍、形式和時間。三是要加強網絡管理,提高服務功能。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溝通、指導和協調,保障政府信息公開的統一性協調性,為群眾提供全方位、多層次的公共服務。四是做好銜接工作。及時做好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發布工作,確保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時效性和便民性,確保按《條例》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