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市政務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省、市《關于深化政務公開加強政務服務的實施意見》(魯辦發〔2012〕18號、泰辦發〔2012〕14號)要求,按照國家、省、市有關政府信息公開部署,堅持把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以“便民、廉潔、優質、高效”為宗旨,按照公開、公正、規范、高效、便民、廉政、勤政的基本要求,堅持依法公開、真實公正、講求實效、利于監督的原則,結合政務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工作實際,積極推進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強化措施,積極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強化組織領導。市政務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作為政府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直接服務的載體平臺和政府對外最大的服務窗口,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是做好公共行政服務工作的前提和基礎。中心管理辦公室領導班子非常重視,成立了以主要負責人為組長、分工負責人為副組長,相關科室負責人、聯組組長及有關人員為成員的領導小組,形成了領導親自過問,工作人員具體落實、科室與聯組密切配合的工作局面。同時,中心管理辦公室制訂了政務公開工作計劃,明確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目標,在經費方面向信息公開工作傾斜,并采取一系列切實有效的措施,做好了工作安排,使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做到環環相扣、有條不紊,保證了信息公開工作順利開展。
(二)加強制度建設。中心管理辦公室及時更新了信息公開的相關內容,保證了政府信息公開內容的完整性和準確度。規范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依法推進了政務公開工作,進一步推動了陽光政務建設。為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規范化管理,提高辦事效率,規范審批服務,進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制度》、《公文類信息公開發布制度》、《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等制度,使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管理有章可循,有規可依。為了保證制度的貫徹和落實,中心管理辦公室組織相關人員不定期對各項制度的落實和完善情況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問題。
(三)立足工作實際強化宣傳。2013年,中心管理辦公室強化措施,加大服務力度,服務水平有了很大提高,為確保企業和公眾得到更好地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采取網絡、電子大屏幕、宣傳欄,版面上墻等多種形式強化了對外宣傳。一是宣傳進廳事項及收費項目。根據中央及省市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加強政務服務的精神要求,對照上級保留、取消、下放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與進廳部門協調對接,對進廳集中辦理項目進行了重新梳理調整,共取消進廳行政審批事項2項、收費事項4項,新增行政審批服務事項5項,重新確定252項審批服務事項和51項收費項目進廳集中辦理。對重新確定的進廳事項,按照標準化要求,組織部門進一步梳理優化流程,分解承諾時限,明確實施條件、程序和時限要求,完善各環節工作流程和管理規范。二是精簡建設項目審批環節和收費。聯合市優化辦、市政府法制辦對建設項目在大廳內辦理的17個審批環節、15項收費以及大廳外中介辦理的7項事項、1項收費逐項進行對接和清理規范。共取消審批環節3項,取消收費項目1項,調整出建設項目審批程序的收費項目1項,重新界定辦理范圍或交費計算辦法的項目2項,精簡壓縮申報材料的項目4項。經對接清理,在大廳內辦理的基本建設項目審批環節由17項精簡為14項,收費項目由15項精簡為13項。對清理規范后的項目,面向社會公開服務承諾,重新明確申報材料、辦理環節和承諾時限,并以標準化服務標準的形式進行了確定。三是拓展窗口服務功能。認真落實全市提高行政審批服務效率優化發展環境動員大會精神,與有關部門積極對接,進一步強化“一站式辦理、一條龍服務”。協調市公安局增加窗口人員7名,將消防圖紙審查,治安、交警的部分業務納入大廳集中辦理;協調市教育局將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審批服務業務全部納入大廳集中辦理;協調市商務局新增窗口人員2名,對外來投資項目和重點項目實施“綠色通道”審批。四是重要項目跟蹤服務。分兩批對36個在大廳辦理相關手續的市級重點建設項目,逐項落實責任科室和責任人,全程跟蹤服務。建立跟蹤服務臺賬,定期調度和通報情況。定期組織相關窗口參加聯合會審,集中聯審聯辦,督促相關窗口從簡從快辦理報批手續。多次組織相關窗口到重點工程現場辦公,為15個重點建設項目答復咨詢,現場辦理有關建設手續,取得了良好效果。五是對重點項目實行免費代辦服務。根據《重點項目代辦服務實施辦法》,對市級領導包保的項目、市政府公布的重點建設項目,由重點項目代辦服務辦公室根據項目單位委托,實行免費代辦服務。代辦內容涉及企業注冊、投資立項和項目規劃建設手續三個方面。在與市重點項目單位普遍進行聯系對接的基礎上,將5個項目納入代辦服務程序,大大提高了服務效率。五是加強建設項目規費征收管理。逐項梳理建設項目審批涉及的收費,明確依據、標準和辦理程序,并在大廳內公示。推行“統一收費、一單征收”模式,有關窗口完成項目審查后,由建設單位一次性交齊所有費用,有效解決了因規費征收影響審批效率的問題。嚴格落實《泰安市城市建設項目費用減免及土地出讓金返還規定》(市政府96號令),規范建設項目規費減免程序,凡法律規章或市級以上文件明確有優惠政策的,對號入座,直接辦理;需要減免的,嚴格按照“收費單位提出意見、中心管理辦公室匯總、財政局會簽、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確定”的程序辦理,保證了優惠政策及時兌現落實,避免了政府收益流失。2013年共收取建設項目規費6.6億元。六是加強協調管理提高服務效能。協調部門加大對窗口授權力度,對窗口能全權辦理的事項拉出單子,凡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能當場作出決定的,授權窗口人員當場直接辦理;推行“一審一核”制,對不需要現場勘察、集體討論、專家論證、聽證的一般性審查事項由窗口負責全權辦理;不能在窗口直接辦理的事項,明確窗口工作人員負責聯系督辦。進一步做好并聯審批管理,整合優化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進一步加強窗口與部門科室之間、并聯審批窗口之間的協調配合,強化同步辦理。七是宣傳服務大廳運行管理。按照標準化建設要求,完善窗口服務規范、督查回訪制度、服務質量評價制度、評先樹優等各項標準并嚴格落實;加大執勤巡查力度,對窗口服務人員出現的違規現象及時處理;利用網絡平臺和視頻監督系統對窗口事項辦理情況和服務情況進行實時監督,確保窗口服務規范、廉潔、高效。通過加大宣傳力度,營造了濃厚的優質服務氛圍,通過政府信息公開,加強了群眾對行政服務工作的了解,增強了服務工作的透明度。
二、政府信息公開具體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1、公開內容
(1)主動公開信息數目。2013年,中心共發布各類信息332條,全部是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2)主動公開信息分類。機構領導、設置及人事信息發布5條,占1.5%;政策法規、規范性文件信息發布36條,占11%;規劃計劃類發布1條,占0.3%;業務工作類發布272條,占81.7%;統計數據類1條,占0.3%;其他信息17條,占5.2%。
(3)重點公開內容。
①機構職能信息公開情況。主要是領導分工、內設機構、工作職責、中心簡介、服務電話、辦公地點等。
②政策法規類信息公開情況。主要是國務院、省、市各級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項目,涉及依法行政、行政審批等方面的各類法律法規,與行政收費相關的各類規定。
③業務類信息公開情況。窗口單位月度考核,月度紅旗窗口、先進個人及季度規范化窗口、黨員先鋒崗的評選情況,分別在中心管理辦公室信息、通知、評選樹優等網絡欄目公開;年鑒統計。
④工作信息。主要是上級領導調研視察等活動,中心工作動態等情況。
2、公開形式
中心政府信息主要以工作簡報、中心辦公網絡、公開欄、電子大屏幕、印發文件等形式進行公開。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3年,市政務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未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三)政府信息公開咨詢和投訴情況
2013年,市政務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受理政府信息公開咨詢355人次,其中現場咨詢80人次,電話咨詢265人次,網上咨詢10人次。
2013年,市政務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未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引起的投訴。
(四)申請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
2013年,市政務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未發生被申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問題。
三、存在的問題及下一步打算
2013年,市政務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績,但和上級要求及群眾期望相比,還存在著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開的內容有待進一步擴容和完善,信息公開的形式有待于創新和提高。下一步,中心將強化措施,積極改進。一是強化教育學習,提高思想認識,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建設服務型政府和“陽光”政務的工作大局,把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二是加強網絡梳理,完善信息內容,進一步理順日常推進機制,加強內容審核,準確把握信息公開的內容、范圍、形式和時間。三是要加強網絡管理,提高服務功能。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溝通、指導和協調,保障政府信息公開的統一性、協調性,為群眾提供全方位、多層次的公共服務。四是做好銜接工作。及時做好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發布工作,確保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時效性和便民性,確保按《條例》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為打造“陽光”政務做出積極的貢獻。
泰安市政務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
201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