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山東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特向社會公布2014年度本機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基本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及公開平臺載體建設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及收費與減免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改進措施及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計劃安排、需要說明的事項與附表等部分組成。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報告的電子版可在市政府門戶“中國泰安”(www.levmob.com)或本機關網站“泰安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www.tagjj.com)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泰安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聯系(地址:泰安市岱道庵路164號;郵編:271000;電話:6278097;傳真:6278609;電子郵箱:gjj6278097@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基本情況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崗位職責。為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各項工作落到實處,根據市政府有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有關要求,成立了以中心主任為組長的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將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中心綜合科,并指派專人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具體工作,明確了崗位職責,確保了中心政府信息公開各項工作的有效開展。
二是健全體制機制,嚴抓工作落實。中心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制度、依申請公開制度、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公文類信息公開發布制度以及責任追究制度,同時進一步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中心考核體系,建立信息公開工作責任制,明確了中心領導、分管領導及各科室的工作責任,形成了自上而下、責任清晰、分頭抓落實的工作格局。
三是嚴格公開審議,確保信息安全。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有關工作要求,中心進一步健全信息公開中心審查機制,由中心主要負責人親自把關,嚴格審議公開信息的內容,對于拿不準的政務公開事項,主動征求保密等有關部門的意見,確保公開內容的合法性、真實性。今年以來,全市住房公積金系統沒有發生一起泄密案件。
四是完善公開目錄,修訂公開指南。中心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市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安排專門人員對我單位信息公開的內容進行了搜集、整理、登記、確認,進一步修訂完善了信息公開目錄和指南,根據業務發展和制度修訂情況,增加了新的內容,確保了主動公開信息的及時、合理、規范。
五是完善基礎設施,拓寬公開渠道。充分發揮新綜合服務樓面向廣大干部職工推行信息公開的“橋梁”和“紐帶”作用,加強了大廳信息公開基礎設施建設,全面升級了中心網絡信息系統,開通了12329服務熱線,同時加強了與電臺、報刊、網站等媒體的溝通聯絡,多措并舉,豐富了中心與職工之間的交流互動平臺,進一步拓寬了信息公開渠道。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及公開平臺、載體建設情況
(一)公開數量
2014年,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保證信息質量的同時,積極探索拓寬公開渠道,取得明顯成效,先后在住建部、省住建廳、《齊魯晚報》、《泰安日報》、《泰山晚報》、齊魯網、泰山網等多家報刊和網絡媒體發表工作通訊58篇;在《泰安日報》開辟“公積金在我身邊”專欄,公開住房公積金政策信息19篇;編發《住房公積金信息》38期,及時上報市各大班子、相關部門及市住房公積金管委會委員;通過泰安市政府門戶網站、中心門戶網站分別主動公開信息65條。此外,中心廣泛開展交流互動,認真答復市政府網站“政民互動”、市政府“12345”便民服務電話、“政風行風”電臺網絡直播互動、泰安民生網、中心門戶網站等各類咨詢提問共計1044條,答復率、辦結率、滿意率均達到100%,未發生一起政府信息公開投訴、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案件。此外還充分利用大廳宣傳展板、電子顯示屏、公告牌等,及時公布中心信息,設置了電子查詢系統,發放了《住房公積金業務指南》和宣傳冊、明白紙,方便了職工辦理業務。
(二)公開內容
1、強化住房公積金歸集擴面,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認真落實市政府《關于加快推進住房公積金制度的通知》要求,充分發揮市住房公積金領導小組的作用,進一步加強了對制度推進工作的組織領導。強化非公企業擴面,新增開戶單位155家,新增繳存職工4624人。落實《關于受托銀行協助歸集住房公積金的意見》及相關制度,充分調動各受托銀行協助歸集的積極性,同時加大宣傳和執法力度,全年共歸集住房公積金27.4億元,完成計劃的107%,同比增長15%。全市累計歸集住房公積金139億元,全市繳存單位2913個,繳存職工38萬人,廣大職工的合法權益得到進一步維護。
2、加大公積金使用力度,不斷改善職工住房條件。
一是完善提取政策,滿足職工購房需要。進一步放寬了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擴大使用范圍,出臺便民措施,提高審批效率,全年為43921戶職工提取公積金12.2億元,有力支持了他們改善住房需要。二是扎實開展個人公積金貸款,支持職工改善住房。完善信貸政策,提高了最高貸款額度,延長了貸款期限,增加了“一次性沖還貸”、集體貸款、按揭貸款、擔保公司擔保等業務,全年共為4642戶職工發放貸款11.6億元。三是利用試點城市優勢,強力支持保障房建設。去年共發放保障房建設貸款資金2.33億元,結合其他社會資金,有力地支持了新泰市、肥城市、東平縣的保障房建設。共建設保障房約20萬平方米,解決了3000余戶職工住房困難,得到住建部督察組的充分肯定。四是上交廉租住房建設資金,全力支持保障房建設。去年共提供廉租住房建設資金1.4億元,經按保障性住房單位造價測算,共建設保障性住房約46900平方米,為近千戶困難職工解決了住房困難。
3、提高公積金管理控制水平,確保資金安全
一是改進完善“零余額賬戶”管理辦法,強化資金管控,減少了風險點,降低了資金管理風險,確保了資金安全。二是嚴格執行資金使用四級審批制度,所有貸款、提取等支出均需提出申請,經中心審批后拔入銀行專戶,專款專用。健全“支取審查委員會”和“貸款審查委員會”審查制度,重大資金使用經中心辦公會議審議通過后辦理。三是落實監督機制。認真接受審計、財政、紀檢等部門的審計監督,確保各項資金公開、透明。聘請法律顧問和社會監督員,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確保了資金安全運營和保值增值。2014年全市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實現2.17億元,收益率達2.29%,遠高于省下達的1.5%的指標水平,名列全省前茅。
4、加強和改進住房公積金服務工作
完善客服中心和12329服務熱線,落實服務規范,服務工作進一步制度化、規范化。加強輿情分析運用,開通網上咨詢和查詢業務,增進與職工的交流互動,增強了服務工作的針對性和操作性。積極打造服務平臺,理順科室和服務大廳職能,明確崗位職責,簡化辦事程序,優化業務流程,提高了服務效率和服務水平。中心服務工作得到廣大職工的普遍認可,在全市機關作風和政風行風電話調查測評中,取得了96.22分的優異成績。
5、強化基礎設施建設,為服務工作提供保障能力
一是深入推進服務平臺建設。重點做好了市中心服務大廳的功能完善,及時增加服務設施,使設施配備更加合理,服務能力顯著增強。同時加快各分支機構服務大廳建設,截至目前,新礦、肥礦、東平三個服務大廳已經全面建成投入使用,肥城管理部已完成裝修改造,即將投入運行,寧陽管理部完成招投標,進入施工階段,岱岳區已草簽購置協議,列入今年預算,泰山區、新泰市進入前期考察,正在積極準備。二是加快信息化建設。對中心信息管理系統進行了升級改造,版本由2.0全面升級到3.0,相應的系統模塊建設整體推進,中心信息化水平顯著提升,工作效率、賬務準確率均顯著提高,為服務職工提供了強有力的保障能力,達到省內先進水平。
(三)公開形式
中心始終堅持主動公開、依法公開、全面公開的原則,對一些重要決策、重要政策、涉及民生的重大事項及日常工作動態,采取各種方式及時主動進行公開。一是加強了服務大廳信息公開平臺建設,完善了大廳電子顯示屏、信息查詢機等設施的設置,同時根據政策調整,及時更新宣傳彩頁并免費印發,鞏固服務大廳信息公開渠道的暢通。二是積極拓展外媒渠道,通過各新聞媒體,對住房公積金征收、提取、貸款等業務情況均及時、全面進行了公開。三是通過編發《住房公積金信息》,加強了向市委、市政府及各有關部門、管委會委員的信息上報工作。四是健全信息系統建設,加強與市政府網站的信息對接,及時更新完善了中心門戶網站“黨務公開”、“政務公開”、“主要業務”等板塊內容。五是廣泛開展與職工的交流互動,開通了12329住房公積金服務熱線,認真答復市政府網站“政民互動”、市政府“12345”便民服務電話、“政風行風”電臺網絡直播互動、泰安民生網、中心門戶網站的咨詢提問。此外,中心各分支機構也積極通過網站、電視臺、廣播、報刊等媒介發表信息,全市住房公積金系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實現平穩、均衡發展。
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及收費與減免情況
本年度我中心未收到依申請公開申請,也未發生收取政府信息公開的費用。
四、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
本年度未收到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
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改進措施及2015年工作安排
2014年,中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績,但與上級領導的要求和群眾的需要還存在一些差距,如公開形式有待進一步增加,公開范圍有待進一步加大,信息內容有待進一步充實,公開時效有待進一步提高等。
2015年,市公積金中心將采取更加切實可行的措施,扎實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一是通過創新公開方式和途徑,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使廣大群眾認知信息公開、參與信息公開、利用信息公開;二是完善信息報送和發布的監督管理機制,嚴格信息公開審議,確保信息公開及時、有效、合理、規范;三是鞏固現有政府信息公開途徑,繼續提高服務大廳、門戶網站等渠道的信息公開力度,進一步滿足廣大干部職工的信息需求;四是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力度,進一步提高全市住房公積金系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質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