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山東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特向社會公布2015年度本機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概述;政府信息公開的組織領導和制度建設情況;發布解讀、回應社會關切以及互動交流情況;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推進情 況和公開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平臺建設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提起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及監督檢查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需要說明的事項與附表。
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年1月1日起至止。報告的電子版可在市政府門戶網站“中國泰安”(www.levmob.com)或寧陽縣政府門戶網站“中國寧陽”(www.ny.gov.cn)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寧陽縣政府辦公室聯系(地址:寧陽縣府前街99號;郵編:271400;電話:0538 6345816 ;傳真:0538 5621785;電子郵箱:5611166@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概述
2015年,我縣按照泰安市政府的統一部署,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配套制度,加快政府信息公開載體建設,扎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從統計數據看, 各鄉鎮、各部門、開發區、產業園積極做好政府信息發布,主動公開數量11304余條,并在微信微博中更新內容700余條。依申請公開規范辦理,政府信息公開各項工作扎實推進,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呈現出穩固推進、不斷深化的良好態勢。
二、政府信息公開的組織領導和制度建設情況
(一)加強政府信息公開領導體制和工作機構
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是各級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發揚民主、接受人民群眾監督的具體表現,有利于促進行政機關改進作風、轉變職能,真正實現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工作中,我們認真落實“縣委統一領導、縣政府主抓、政府辦公室組織協調、紀檢監察監督檢查”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成立了由縣政府縣長任組長,縣委常委、紀委書記和縣政府分工縣長為副組長,組織、監察、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府法制、物價、保密等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全縣政務公開工作的協調和推進。同時,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各鄉鎮(街道)、縣直各部門都成立了相應的政府信息公開領導機構,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保證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有序、高效運轉,真正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為全面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供組織保障,從而形成了覆蓋全縣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網絡。
(二)健全政府信息公開相關工作機制
為了更好地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方便群眾獲得政府信息,完善了政府信息發布協調、審核備案、保密審查和依申請公開等多項制度,對政府信息公開的基本原則、公開范圍、公開方式作了具體規定,加大主動公開力度、規范信息公開流程、努力形成長效管理機制,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得到及時準確更新,建立了信息公開工作考評監督制度,確保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化、規范化。
(三)推進指南和目錄編制工作
按照泰安市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編制工作方案的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對政務信息公開目錄和指南進行了更新,并按照統一要求,由縣政府電子政務辦公室組織錄入信息并上網發布。
(四)嚴格督促檢查
我縣先后組織對各鄉鎮(街道)、各相關部門網站信息公開情況和網站建設情況進行督導檢查。重點督導檢查了各單位組織領導、公開內容、公開形式程序、公開監督制約機制的建立執行情況以及檔案資料的管理情況,進一步明確了各單位必須公開的信息范圍及內容,有力推進了政府信息公開的及時性、有效性和規范性,使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得到進一步提升。按照《2015年度泰安市政府信息公開考核實施方案》的要求,認真開展自我考核,進一步完善網站欄目和內容,并按照要求認真對相關文件、資料進行完善。
三、發布解讀、回應社會關切以及互動交流情況
全年“縣長信箱”共處理各類信件228封,便民咨詢105條;辦理市政府網站政民互動信件40件。在“中京新城魅力寧陽”微博、微信中,回復網友咨詢364次。
四、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推進情況和公開情況
1、完善政府信息發布平臺。2015年,按照政府信息公開要求,完善網站管理制度,豐富網站欄目內容,加強互動交流等工作。網站共設置了走進寧陽、鄉鎮動態、部門動態、公示公告、政務之窗、縣長信箱、互動交流、鄉鎮部門導航、公眾服務(服務市民、服務企業、服務三農)等政務類欄目,充分利用這些欄目發布信息,為公眾提供更便捷、更系統全面、更有效的信息公開服務,保證人民群眾依法行使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逐步建立在網上直接與公眾交互的信息公開服務窗口,做到了政府工作公開透明,特別是公布了40個單位的辦事指南、75個單位和部門負責人的公開承諾,230條涉及惠民、惠農、惠企、惠商的政策法規,取得了較好的效果,同時設立縣工程專項專欄,完善工程建設項目公開信息,整合發布的服務體系和平臺,使社會對我縣工程建設領域的輿論監督和社會監督得以有效開展。按照省市統一部署,我縣向社會公布了2015年縣本級和41個部門的“三公”經費預算。各部門的“三公”經費預算,由部門在縣政府門戶網站上各自公開,將政府及部門“三公”經費預算置于群眾的監督之下,標志著縣級政府信息公開邁出了較大步伐,必將對降低行政費用、預防腐敗、提高政府的公信力發揮重要作用。
2、建設信息查閱場所。縣檔案局、縣圖書館、縣行政服務中心按照《條例》要求,設立專門區域,添置查閱、復印等設備,設置政府信息查閱場所,在政府網站上設置了行政服務中心辦事查詢,實時更新辦事結果,方便公眾查閱。
3、加強經驗交流和宣傳培訓。通過開設網上專欄、刊登公開動態等多種方式,宣傳介紹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交流各鄉鎮(街道)、各部門好的做法和經驗。2015年,對全縣政府網站信息員和分管領導進行了2次專業培訓,重點培訓了政務信息公開、保密、網站建設等內容。
五、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平臺建設情況
(一)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
我縣按照《條例》規定的范圍,重點公開了以下幾方面的信息:包括機構職能信息、政策法規、公示公告、工作動態、政府公文、政府工作報告、發展規劃、財政預決算報告、重要會議、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政府采購、建設工程招投標、應急處理、便民服務以及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等方面。
截止月31日,縣政府網站內容更新2243篇次,其中機構職能類、政策法規類、規劃計劃類、業務工作類、財務信息類共計423篇次;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466條;寧陽要聞412條,媒體看寧陽79條,鄉鎮動態、部門動態462條。
(二)信息公開形式
不斷豐富政府信息公開形式,堅持因地制宜、注重實效的原則,公開信息在“中國寧陽”政府門戶網站政務公開欄目及各單位網站,建設了“中京新城魅力寧陽”微博、微信予以公開,并采用公開欄、辦事大廳、廣播電視、報刊等形式,確保政府信息公開點、面全覆蓋,較好地保證了社會公眾的知情權。
三、依申請公開信息辦理情況
2015年未收到依申請公開要求。
四、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訴訟和申訴的情況
2015年,我縣嚴格按照《條例》的規定公開政府信息,沒有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訴訟和申訴的情況發生。
五、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我縣認真按照《條例》的規定公開政府信息,沒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任何費用。
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一)存在主要問題
2015年,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在深化公開內容、完善公開載體、配套公開措施、加強基礎工作等方面仍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主要表現在: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意識還需加強,個別部門單位工作力量及設備配備較為薄弱,政府信息公開方式和形式較為單一等方面。
(二)改進措施
針對以上問題,我們將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進:一是以公眾需求為導向,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內容。繼續重點推進與社會發展和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全面、及時、規范地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對涉及專業性強、公眾關注度高的規范性文件、重大決定事項等認真做好解讀工作,方便公眾理解政府信息;以政府信息公開帶動辦事公開,以辦事公開帶動便民服務。滿足群眾通過不同載體、不同形式、不同渠道對政府信息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力度。積極利用信息化手段,規范公開形式和載體,豐富公開內容和內涵,拓寬公開范圍和渠道,加大公開深度和廣度,重點推進公益性強、公眾關注度高的政府部門的信息公開。根據《條例》要求,加強公開輿論宣傳,提高公眾對政府信息公開的知曉率和參與度;積極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學習培訓工作,不斷提升公開整體工作水平;落實政府信息公開責任制,按照“誰主管、誰公開、誰負責”的原則,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政府和部門績效管理和評估考核,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落實。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進一步規范和完善指南和目錄的編制。指導各鄉鎮(街道)、各相關部門在現有的基礎上,認真總結經驗,進一步規范和完善指南和目錄的編制工作。在做好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基礎上,要按照“穩妥推進、積極應對”的原則,做好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各項工作,規范申請的受理、審查、處理、答復等環節的工作。二是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建設,建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長效機制,進一步推進我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規范化和制度化建設。三是抓政府信息公開網絡平臺建設與逐步完善其他公開形式相結合,進一步完善全縣政府信息公開網絡平臺,推進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組織的政府信息公開網站建設。在充分應用全縣政府信息公開網站平臺的同時,因地制宜,積極采取《條例》規定的便于公眾知曉的其他方式公開信息。四是加強督促檢查。加強對鄉鎮(街道)和部門《條例》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并將檢查結果以信息公開工作簡報形式在全縣內進行通報。五是加強對《條例》的學習、宣傳和業務培訓,加大對公開信息的梳理、整理和信息更新力度,營造良好的輿論和工作氛圍,使人民群眾了解《條例》、熟悉《條例》、使用《條例》,鼓勵干部群眾積極參與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監督。
二○一六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