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直屬單位,省屬以上駐泰有關單位:
為深入實施綠色發展戰略,促進能源結構優化、循環經濟發展和產業升級,推動工業綠色轉型發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意見。
一、總體目標
樹立綠色低碳安全的發展理念,突出“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加快培育新興產業、構建綠色制造體系”三個重點,采取科技驅動、技術引領、機制創新和政策支撐四項措施,優化能源結構,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健全激勵與約束機制,推進工業行業節能降耗減排,帶動制造業高效清潔低碳循環和可持續發展,努力實現工業發展與生態文明建設相互促進、和諧發展的目標。
二、主要任務及工作措施
(一)大力推進傳統產業綠色改造升級。加快研發新一代可循環流程工藝技術,推廣應用具有能源高效利用、污染減量化、廢棄物資源化和無害化處理等功能的技術、工藝及裝備,改造傳統制造流程,全面推進鋼鐵、有色金屬、化工、建材、造紙、印染等傳統制造業綠色改造升級。
1.推動化工行業轉型升級。以“打非治違”和安全、環保、節能等評級評價為抓手,嚴格落實“三評級一評價”制度,優化化工產業布局結構,加快構建現代化工產業新體系。努力突破一批核心技術和關鍵共性技術,推廣一批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提高資源利用效率。積極推動化工企業“進區入園”,力爭到2018年年底前全部完成搬遷、轉產或關閉。
2.化解鋼鐵、煤炭等困難行業過剩產能。設定行業產能總量“天花板”,合理確定鋼鐵、煤炭等行業化解過剩產能目標。不再審批、核準、備案“兩高”和產能過剩行業新上項目。提高行業準入門檻,嚴格控制新增產能,加強投資項目審核管理,鼓勵發展低消耗、低污染的先進產能。支持企業提升技術裝備水平,優化存量產能,積極利用“互聯網+”、國際產能合作等拓展國內外市場。
(二)積極推進清潔生產。
1.加強煤炭的清潔高效利用。支持企業加強與大專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重點研發行業清潔生產中的重大共性關鍵技術,促進清潔生產技術設備的應用,推動全市焦化、煤化工、工業窯爐和工業鍋爐領域企業實施高效清潔生產技術改造,綜合提升區域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水平。到2020年,全市煤炭消減量100萬噸,減少煙粉塵排放量1000噸、二氧化硫排放量2800噸、氮氧化物排放量1500噸。規劃建設煤粉加工配送基地,大幅提高煤炭產品的效益和增加值,打造全省煤粉供應基地。重點扶持2-3家煤粉加工配送骨干企業,形成百萬噸級的煤粉生產、加工、配送能力,打造產業群。
2.實施“工業綠動力”計劃。加快淘汰和改造熱效率低、污染嚴重的低效燃煤鍋爐,淘汰城市建成區、熱力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燃煤鍋爐(市政集中供熱除外)。到2017年底,工業園區以及化工、造紙、建材、制藥等產業聚集區域,一律取消自備燃煤鍋爐,全部改用周邊熱電廠及高效煤粉鍋爐集中供熱或者天然氣等清潔能源。積極推廣應用高效煤粉鍋爐,提高鍋爐房系統整體運行效率。新、改、擴建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和政府采購項目優先選用高效煤粉鍋爐。到2018年,推廣高效煤粉鍋爐2000蒸噸,形成年30萬噸標煤的節能能力。
3.推動清潔生產技術進步。堅持自主創新,實施清潔生產和循環經濟關鍵技術重大科技專項,重點突破一批關鍵技術。鼓勵和支持服務性企業以能源合同管理等模式參與傳統產業改造升級,引進清潔生產新機制、新模式,推動生產性企業技術設備和生產工藝的更新換代,促進清潔生產技術進步。
4.深化工業固廢綜合利用。推進資源綜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設,支持開發尾礦提取有價元素、煤矸石生產超細纖維等高值化利用關鍵共性技術及成套裝備,利用產業廢物生產新型建材等大型化、精細化、成套化技術裝備,研發廢舊電池、熒光燈回收利用技術,推進大宗固體廢物的綜合利用,提高資源綜合利用產品的技術含量和附加值。大力發展再制造產業,引導再制造產品消費。
5.實施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計劃。鼓勵企業優先使用清潔能源,采用資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藝、設備以及廢棄物綜合利用技術和污染物無害化處理技術,減少污染物的產生。研發余熱余壓回收、水循環利用、重金屬污染減量化、有毒有害原料替代、廢渣資源化、脫硫脫硝除塵等綠色工藝技術裝備,促進重點行業企業及燃煤鍋爐加快應用清潔高效技術與工藝,實現綠色生產。實施燃煤火電機組脫硫提標、除塵改造和脫硝工程,降低單位工業增加值排放強度。加強鋼鐵、水泥、造紙、石化等重點行業治污設施運行監管,嚴格落實“建設項目中防治污染的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防治污染的設施應當符合經批準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閑置”的規定,確保達標運行。
(三)加強工業企業綠色制造能力建設。
1.加強企業節能能力建設。實行節能目標責任制,督促重點用能企業嚴格落實節能目標任務。積極開展能源管理中心建設示范工作,支持企業采用自動化、信息化技術和集中管理模式,對企業能源系統的生產、輸配和消耗環節實施集中扁平化的動態監控和數字化管理,改進和優化能源平衡,實現系統性節能降耗的管控一體化。推廣建立能源管理體系,定期開展能源績效考核,逐步實現能耗數據在線采集和實時監測。
2.培育能效“領跑者”。實施重點耗能企業能效水平對標活動,推動企業調整產品結構,強化節能管理,降低能源消耗。建立工業企業能效“領跑者”制度,樹立節能標桿企業及單位產品能耗先進指標體系。對能效“領跑者”給予政策扶持,充分發揮工業企業能效“領跑者”的示范帶頭作用,引導其他企業加快節能減排進程,不斷提升重點耗能行業能效水平。完善標準制定及修訂機制,適時將能效“領跑者”的指標納入能效、能耗限額標準體系。
3.構建綠色低碳制造體系。支持企業增強綠色設計、綠色生產、綠色技術、綠色管理能力,實現廠房集約化、原料無害化、生產潔凈化、廢物資源化、能源低碳化,提升產品節能環保低碳水平,引導綠色生產和綠色消費;鼓勵應用綠色能源、使用綠色包裝、實施綠色營銷、開展綠色貿易,提高產品綠色運行、綠色回收、綠色再生水平,加快構建以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為導向的綠色低碳制造體系,打造綠色全產業鏈。健全節能環保法規、標準體系,加強節能環保監管,督促企業落實生產責任延伸和社會責任報告制度,促進綠色低碳發展。
(四)加快發展綠色低碳和節能環保產業。發展綠色信息通信產業,大幅降低電子信息產品生產、使用和運行能耗,發展綠色新型元器件,有效控制鉛、汞、鎘等有毒有害限用物質含量。加快現代信息通信技術應用,帶動智能電網、智能建筑、多網融合、智能物流等的建設,重點發展以信息化、自動化、互動化為特征的城市智能電網示范工程。積極建設綠色數據中心和綠色基站,統籌應用節能、節水、降碳效果明顯的綠色技術和設備,加強可再生能源利用和分布式供能。研發高性能、輕量化綠色新材料和綠色生物工藝、綠色生物制品,推廣應用綠色節材工藝技術,加快推進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裝備、生物產業綠色低碳發展。積極研發能源高效和分質梯級利用、污染物防治和安全處置、資源回收和循環利用等關鍵核心技術,改善裝備和產品的質量、性能,提高企業技術創新和科技成果集成、轉化能力,培育一批擁有知識產權和國際競爭力的節能環保重大裝備和產品。充分發揮節能環保產業基地和節能環保示范縣(市)的輻射帶動作用,加大產業招商引資力度,引進培植一批龍頭骨干企業,形成節能環保產業的聚集效應。
(五)大力發展循環經濟。
1.建設循環經濟型工業體系。鼓勵和支持煤炭、化工、建材、電力等產業轉變傳統工業生產的粗放型模式,創新“資源-產品-廢物再利用”的節約型模式,推動生產流程再造,構建縱向閉合橫向聯系的重點產業循環鏈,實現資源的高效循環利用。依托資源和產業優勢,大力發展物流、信息服務、商務服務、節能環保等生產性服務業。搭建物流信息平臺,推進物流企業信息化建設,積極培育物流龍頭企業,加快煤炭、建材等物流園區的建設。
2.實施園區的循環化改造。加強園區廢物利用、資源能源分質梯級利用、水資源分類使用和循環利用、公共服務平臺等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國家、省級開發區、產業基地及經省政府批準認定的各類園區實施循環化改造,實現園區內項目、企業、產業有機耦合和循環鏈接。優先支持位于國家和省重點生態功能區范圍內的園區實施循環改造。到2020年,全市省級及以上園區全部完成循環化改造任務,其他園區完成循環化改造工作的達60%以上。
3.培育特色循環經濟示范產業聚集區。重點培育寧陽華豐循環經濟產業園、特變電工華東科技產業園、山能機械產業園等專業產業聚集區,形成特色循環經濟示范產業園和循環經濟產業集群。打造靜脈產業資源綜合利用示范基地,加強區域內廢物的高值利用,實現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最大化和廢物資源化利用的全過程無害化。建設循環經濟教育示范基地,加強對典型循環經濟企業或園區的宣傳,廣泛開展循環經濟教育和知識普及活動。
(六)全面淘汰落后產能。強化安全、環保、能耗、質量、土地等指標約束作用,嚴把市場準入關口,堅決杜絕新增落后產能。實施差別電價等政策,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能源資源節約、清潔生產、安全生產、產品質量、職業健康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全面淘汰落后產能。加快建立淘汰落后產能的退出機制和工作考核機制,督促各縣(市、區)按時完成淘汰落后產能的年度計劃。積極爭取淘汰落后產能獎勵資金和配套專項資金,對列入國家淘汰計劃的項目給予資金支持。
(七)積極發展新能源產業。重點研發推廣太陽能熱泵、太陽能熱發電等中高溫熱利用技術,以及太陽能光熱-地源熱泵耦合供暖、太陽能干燥房等低溫應用技術,擴大太陽能熱利用應用領域,推進建筑光熱一體化。加快建設生物質熱電項目,鼓勵具有供熱需求的生物質發電項目進行熱電聯產技術改造,促進生物質能熱電聯產發展。到2020年,農林生物質燃料年利用量達到150萬噸。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優先在泰安高新區開展規模化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有序推進地面光伏電站建設。探索更加靈活的土地供應方式,利用荒山荒地、農業大棚等未利用地及煤礦塌陷地,積極穩妥推進光伏電站建設,有條件的地區可開發建設風光互補等多能互補電站。到2020年,全市光伏發電規模達到50萬千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里成立推進工業綠色轉型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和指導全市工業綠色轉型發展工作的開展,協調解決工作推進中遇到的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經濟和信息化委,承擔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做好工業綠色轉型發展的專項規劃,建立健全評價考核機制,推進實施產業結構升級、工業園區循環化改造、工業節能、節水、控制污染物排放和固廢物綜合利用等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認真履行職責,強化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實推進工業綠色轉型發展。
(二)強化政策和資金支持。在積極爭取國家、省支持工業發展政策和資金的基礎上,充分利用我市工業結構調整和企業技術創新等專項資金政策,加大對重點骨干企業和新興產業的扶持力度,發展產業集群研發、檢測和信息服務等公共服務平臺項目,強化工業基礎能力,提升工業核心競爭力和國際競爭力。鼓勵金融機構優化信貸結構,加大對優勢傳統產業項目信貸投放力度,開展多形式、多層次的銀企合作,發行企業債券、短期融資債券和信托債券等,發展綠色金融。重點支持傳統工業轉型升級,鼓勵和支持符合條件的重點行業骨干企業(集團)通過上市融資、設立金融租賃公司等多種方式,拓寬融資渠道,為傳統產業轉型升級提供資金支持。
(三)加強能評環評約束。加強能評、環評監管,從嚴把好高耗能、高排放項目能效排污關口,落實好高耗能行業新增產能能耗等量或減量置換政策。對年綜合能耗超過1萬噸標準煤的項目,新增能耗納入當地能源消費總量。對未取得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的項目不予環評審批,對未完成節能減排目標的縣(市、區)和空氣質量不達標且污染反彈區域,暫停新增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項目能評、環評審批。
(四)加強科技和人才支撐。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建立各類技術創新平臺,積極推動跨領域跨行業協同創新,促進全市制造業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積極探索“政府引導基金、基金吸引團隊、團隊研發技術、技術轉化項目”的新模式,引進一批國家級科研院所、研發中心、國家實驗室、科研團隊,有效推動全市科技創新體系建設。落實好省“泰山學者”等一系列高層次人才培養和凝聚工程,重點引進一批省外和海外的創新創業領軍人才。鼓勵企業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實施人才共建工程,加快創新型、應用型、復合型、技能型人才的培訓和培養。
(五)優化產業空間布局。支持泰山區、岱岳區大力發展知識經濟、服務經濟以及綠色經濟,壯大市本級經濟實力,提高輻射帶動能力。支持泰安高新區重點發展輸變電、汽車、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醫藥等高新產業,打造全市產業發展的高地,引領帶動全市產業整體轉型發展。加強104國道沿線經濟帶工業園區之間的對接與合作,打造對內集聚、對外輻射的發展軸,形成南下濟寧、北連濟南的經濟通道。新泰市、肥城市、寧陽縣、東平縣要加強與泰安高新區及國道沿線經濟帶工業園區的對接,加快發展特色優勢產業,以產業集群發展引發集聚效應。
泰安市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