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字〔2017〕18號 泰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2017年第一批調整市級行政權力事項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直屬單位,省屬以上駐泰各單位:
為切實規范行政權力運轉,進一步推進依法行政,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2016年第二批削減省級行政權力事項的通知》(魯政字〔2016〕297號)和《山東省行政權力清單動態管理辦法》精神,市政府決定調整市級行政權力事項106項,其中,削減22項,承接省政府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權力事項74項,下放7項,新增1項,整合2項。現將調整情況予以公布。
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制定銜接落實方案,做好銜接落實工作,及時調整行政許可事項目錄、行政權力清單;要進一步落實監管責任,規范行政審批事項,優化辦理流程,切實提高服務質量。
各縣(市、區)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銜接落實情況要于2017年6月30日前報送市政府審改辦。
附件:1.市級削減的行政權力事項目錄
2.承接省政府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權力事項目錄
3.市級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權力事項目錄
4.市級新增的行政權力事項目錄
5.市級整合的行政權力事項目錄
泰安市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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