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直屬單位,省屬以上駐泰各單位:
為有效實施國有建設用地調控和計劃管理工作,加快推動土地利用方式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提升土地保障和集約化利用水平,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計劃。
一、計劃總量及供應結構
(一)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2017年,全市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控制在9962畝,其中,存量建設用地1298畝,新增建設用地控制在8664畝。
(二)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結構。2017年,計劃供應住宅用地不超過3937畝,其中保障房用地2155畝;計劃供應商服用地974畝、工業用地1871畝;計劃供應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1885畝,其中科教用地1392畝,其他公共設施用地493畝;計劃供應交通運輸用地561畝、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734畝。
二、國有建設用地供應導向
(一)扎實推進“三去一降一補”五大任務,調整優化房地產用地供應。根據全市房地產市場價格和需求,建立房地產去庫存與房地產開發建設用地掛鉤制度,科學管控土地供應規模和時序,適當調節相應類型土地供應規模,促進房地產庫存消化。嚴格控制住宅用地規模和布局,全力保障棚戶區改造用地供應。鼓勵將符合條件的商品房、閑置廠房、倉庫等設施依法依規改造為電商用房、養老地產、旅游場所、中小學和幼兒園等專業設施,提高土地供應利用率,推動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
(二)擴大服務業用地供給,優先向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供地。優先支持現代服務業和信息、物流、教育、研發、醫療、金融及各種商務服務等行業項目的用地供給。在工業園區內建設的物流、研發和工業設計等生產性服務業項目用地,可參照工業用地政策執行。對屬于優先發展產業且用地集約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在確定土地出讓底價時,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70%執行。
(三)實施靈活多樣的供地方式,保障重大產業項目和重點實事工程項目用地。根據不同行業特點,實行差別化的土地供應政策。除房地產項目用地外,各類產業用地均可采取長期租賃、先租后讓、彈性年期出讓等靈活多樣的供地方式,降低企業用地成本。落實公共服務領域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用地政策。保障重大產業項目和重點實事工程項目用地,大力支持戰略新興產業和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用地,提升計劃用地指標的配置和使用效率,壓縮產業鏈低端產業項目用地,進一步優化土地供應結構。
(四)保障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供應,提升城鄉公共服務水平。保障公共設施、交通路網、水利工程等城鄉基礎設施用地需求,重點支持全市教育“解決大班額問題”和“全面改薄”項目用地供應,進一步完善城鄉公共服務功能,提升城鄉綜合服務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用地服務保障。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規劃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推進用地供應計劃落實。合理安排土地利用計劃指標,對用地面積較大的項目實行整體規劃、分期供地予以保障。進一步提高服務水平,密切關注土地供應計劃執行情況,協調解決計劃執行過程中的困難和問題,切實滿足項目建設需求。
(二)強化建設用地供給源頭管控。國土資源部門要從源頭上強化建設用地管控,實行工業、房地產等各類建設項目用地預申請制度,確保納入儲備的國有土地符合規劃、來源合法、權屬明確、界址清晰,提高土地供給的有效性。加強與產業主管部門的協調配合,通過新聞媒體、門戶網站、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等方式和渠道,及時向社會公布供地信息。
(三)加強建設用地供后監管。建立健全土地市場監測監管實地核查辦法,以新興產業項目、重點項目、民生項目用地供應為重點,全面實施土地市場動態監測監管,并將土地供應和供后監管情況定期通報,確保項目用地落到實處。全面落實土地利用動態巡查制度,及時向社會公開供地計劃、結果及實際開發利用等動態信息,廣泛接受社會監督、提高公眾參與度。
附件:泰安市2017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表
泰安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