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3日,泰安市人民政府印發《泰安市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國土資源節約集約示范省創建工作的實施方案》(泰政字〔2018〕11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了我市國土資源節約集約創建工作目標、工作任務、保障措施,為做好《實施方案》的貫徹落實工作,方便社會各界全面了解國土資源節約集約示范省創建,現對《實施方案》進行以下政策解讀。
一、《實施方案》出臺的背景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強調要“堅持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的方針” “加快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 ,為貫徹總書記的要求,為提高國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水平,我省經原國土資源部批復,進行了國土資源節約集約示范省創建工作,我市根據省創建辦的安排,結合泰安實際推進相應的創建工作,制定了《實施方案》,經市政府批準,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實施方案》出臺的依據
(一)《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創建國土資源節約集約示范省的實施意見》(魯政發〔2018〕8號)
(二)《山東省國土資源節約集約示范省創建工作總體目標分解方案》
三、《實施方案》出臺的目的
《實施方案》明確了到2022年的各項指標的控制目標,力爭通過5年的努力,通過實施三控三提戰略,控制城鎮新增建設用地規模,集體建設用地規模和礦山企業數量,提高建設用地地均 GDP產出,存量建設用地供應占比和礦山集約化利用水平,推動全市形成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和綠色發展的新格局,《實施方案》確定的各項指標,促使我們統籌合理安排國土資源各項業務工作,使資源利用更綠色、更集約、更生態,使國土資源管理更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更好地參與和服務國家宏觀調控。
四、《實施方案》出臺的意義
《實施方案》明確了創建工作的任務,要通過工作實施,能夠使國土空間開放格局明顯得到優化,節約集約利用水平顯著提高,生態環境明顯改善,綜合治理能力明顯提升。
五、《實施方案》主要內容
從發揮國土資源規劃管控作用、推進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保護、提高土地利用強度和效益、打造綠色礦山發展新格局、促進區域生態環境建設、實施改革創新工程、全面提高國土資源綜合監管效能、提高縣鄉兩級管理和服務水平等8個方面,逐一明確了示范省創建的要求、措施和任務,涉及3 3項具體內容。
六、《實施方案》落實的具體措施
市政府成立創建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創建工作領導、指導,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各成員單位各負其責,各縣市區政府建立相應工作機制,切實推動國土資源節約集約工作全面開展。同時要求制定綜合評價辦法和工作督查通報制度,有力地推動工作開展,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七、《實施方案》編制的工作要求
國土資源節約集約示范省創建的目標是通過推進創建工作,提高全省的國土資源集約利用水平,我市土地供需矛盾比較突出,但城鎮、低效用地、閑置土地卻大量存在,要妥善解決國土資源供需矛盾,堅守耕地紅線,必須正確處理好保護資源和保障發展的關系,我們必須在存量挖潛、節約集約上狠下功夫,因此在各項指標的確定上既有壓力,又能通過努力可以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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