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探索建立涉農資金統籌整合長效機制的決策部署,著力解決涉農資金多頭管理、交叉重復、使用分散等問題,市政府出臺《關于進一步推進涉農資金統籌整合的意見》(泰政發〔2018〕8號,以下簡稱《意見》)。現將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一、《意見》出臺的背景 近年來,為進一步提高涉農資金使用效益,我市按照“渠道不亂、用途不變,統籌規劃、分工負責,各司其職、各記其功”的整合模式,從市、縣多個層面探索開展了涉農資金整合試點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但由于體制機制不夠理順等多方面原因,基層普遍反映涉農資金整合空間小、難度大,資金多頭管理、交叉重復、使用分散等問題尚未從根本上解決。 2017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提出了“探索建立涉農資金統籌整合長效機制”的改革任務,要求加強財政支農政策頂層設計,理順涉農資金管理體系。為此,省政府出臺了《關于進一步推進涉農資金統籌整合的意見》(魯政發〔2017〕30號)。為貫徹落實好省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涉農資金統籌整合的意見》,進一步推進涉農資金統籌整合,結合我市實際,研究制定了本實施意見。 二、《意見》的主要內容 (一)加大涉農資金整合力度。一是規范涉農專項資金政策目標設置。將專項任務分為“約束性任務”和“指導性任務”。“約束性任務”主要限定在中央和省市確定的重大試點、重點工程等有特定政策要求的項目資金、按政策規定直接兌付到人到戶的補貼資金、省市對下據實結算資金以及農業生產救災、特大防汛抗旱等定向使用的資金。這部分資金定向使用,不能統籌,除此以外為指導性任務,可以統籌整合。二是加強部門內涉農資金整合。市級涉農資金在預算編制環節進行源頭整合,一個部門歸并設置一個涉農資金“大專項”,合理確定支出方向,不斷優化支出結構,集中財力保重點、辦大事,堅決避免分散設置、多頭管理、結構固化等現象。三是推進跨層級涉農資金整合。各級安排到縣的涉農資金,以及縣級安排的涉農資金全部納入統籌整合范圍。增強縣級開展涉農資金統籌整合的預見性,市級在分配下達資金時要充分考慮縣級統籌整合工作的需要,市、縣兩級資金安排盡可能與上級資金用途相一致,保持上下級政策統一連貫,便于縣級能夠利用好各級次、各渠道資金,為編準編實編細統籌整合方案打好基礎。要求市級行業主管部門積極向上級反映匯報,爭取放寬上級財政涉農資金管理要求。四是加強規劃引領跨部門整合。市級行業主管部門做好行業規劃與整合內容的有機銜接,加強對縣級統籌整合的規劃引領和工作指導。縣級政府圍繞打造生產美、生態美、生活美“三生三美”融合發展新格局,編制農業農村發展規劃,搭建以重點區域、主導產業、重大項目、扶持發展村級集體經濟為核心的涉農資金整合載體,引領資金統籌整合和集中投入,逐步實現各類涉農資金的統一規劃布局、統一資金撥付、統一組織實施、統一考核驗收。 (二)改革涉農資金管理機制。一是改革資金分配方式。中央、省和市級涉農資金主要采取切塊方式下達到縣,由部門會同市財政局按因素法提出上級資金和市級預算分配安排意見,市財政局據此向縣級切塊下達資金。二是轉變專項資金管理方式。資金管理方式由項目管理轉向任務管理,除國家和省有明確規定外,具體項目審批驗收權限全部下放到縣級。要求市級行業主管部門在研究上級資金分配意見時,細化分解上級下達的目標任務,制定專項任務清單報送市財政局,由市財政局隨資金一并下達。三是實行綜合績效管理。涉農資金由單項資金績效考核向綜合績效考核轉變。要求市級行業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制定績效評價辦法,重點圍繞組織協調、資金統籌整合、規劃方案編制、項目完成情況等方面,建立科學合理的綜合性績效評價指標體系。 (三)加強涉農資金統籌整合組織管理。一是加強組織領導。要求各級建立健全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分工明確、職責業務明晰的統籌整合工作機制,政府主要負責同志負總責,切實加強對統籌整合工作的領導、組織和協調。市級主要負責業務指導、管理監督和市級涉農資金政策指導。財政部門以資金管理為抓手支持依法依規推進涉農資金統籌整合,行業主管部門以規劃方案為依據推進各項任務落實,通過加強部門間配合,切實形成齊抓共管、分工協作、穩妥推進的工作格局。二是明確縣級主體責任。各縣(市、區)政府、泰安高新區管委、泰山管委是涉農資金統籌整合的責任主體,加快制定涉農資金統籌整合操作規程,牽頭編制農業農村經濟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方案。三是建立健全配套制度。要求各級、各有關部門根據統籌整合要求,進一步修訂完善涉農資金管理辦法,明確統籌整合后的項目和資金管理方面的規定,以完備的制度引導涉農資金整合的規范運行。四是加大管理監督力度。要求各級審計部門把涉農資金統籌整合作為審計工作重點,跟蹤監督縣級是否真正開展統籌整合工作,上級部門是否干預統籌整合工作。加強信息公開,要求縣級政府建立統一的涉農資金信息網絡公開平臺,將統籌整合方案、管理辦法、資金規模、扶持范圍、分配結果等及時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加強考核問責,嚴肅查處各類違規違紀違法行為。 三、《意見》的主要政策突破 《意見》在全面總結近年整合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針對基層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著力實現“五個突破”: 一是實現各級各類涉農專項資金全覆蓋。將各級安排到縣的涉農資金全部納入統籌整合范圍,其中,市級涉及20項專項資金、13個主管部門。 二是實現涉農資金“自上而下”整合。針對基層關于完善頂層設計的要求,重點完善省市層面政策設計,加強部門間的協調配合,自上而下推進統籌整合,理順了涉農資金管理體系,拓展了基層統籌整合空間。 三是實現涉農資金跨部門、跨行業整合。除約束性任務外,允許縣級政府在規劃范圍內,突破現有相關資金管理制度統籌安排使用,推動實現資金跨部門、跨行業實質性整合。 四是實現涉農資金管理權限全部下放。深入推進涉農領域“放管服”改革,除國家有明確規定外,將項目審批驗收權限全部下放到縣級,省市行業主管部門主要負責業務指導和管理監督。 五是實現涉農資金綜合績效管理。進一步強化結果導向,省、市由對單項資金開展績效評價,轉為針對每個整合領域,實施綜合性績效考核,引導縣級通過深化統籌整合,提高涉農資金整體效能。 相關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