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山東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特向社會公布2017年度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全文包括:工作情況概述;組織領導和制度建設情況;發布解讀、回應社會關切以及互動交流情況;《2017年泰安市政務公開重點工作任務分解表》責任單位工作任務落實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以及公開平臺建設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提起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的情況;所屬事業單位公開工作推進措施和落實情況;監督檢查情況;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需要說明的事項與附表。
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報告的電子版可在市政府門戶“中國泰安”(www.levmob.com)或本機關網站“泰安市交通運輸局”(www. tajt.gov.cn)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泰安市交通運輸局聯系(地址:泰安市東岳大街7號;郵編:271000;電話:0538—8506919;傳真:8503601;電子郵箱:tajtxx@sina.com)。
一、政務公開工作情況概述
2017年,市交通運輸局認真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山東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以及市政府、省交通運輸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安排部署,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進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機制,創新公開形式,拓展公開渠道,深化公開內容,及時、準確、有序公開交通運輸政府信息,依法保障了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有力促進了交通運輸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泰安市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市交通運輸局專欄)
(泰安市交通運輸局網站)
二、政務公開的組織領導和制度建設情況
(一)2017年加強組織領導情況。2017年,根據人員變化情況,及時調整了由局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其他局領導班子成員任副組長,局機關各科室、局直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負責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辦公室,專門安排1名工作人員具體負責。各科室、單位均明確了政務信息工作專兼職人員,負責政務信息的具體報送工作,實現了領導、機構、人員“三到位”。
(二)2017年機制建設情況。2017年,重新修訂了《泰安市交通運輸局政府信息公開辦法》,對交通運輸政府信息公開的范圍、主體、方式、程序及監督保障等方面進行了全面明確和規范,對推進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全面部署和要求,進一步明確政務公開工作的責任分工。
(三)2017年制度建設情況。2017年,扎實組織開展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編寫,先后修訂完善了《泰安市交通運輸局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泰安市交通運輸局政府信息發布協調制度(試行)》《泰安市交通運輸局澄清虛假或不完整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泰安市交通運輸局公文類政府信息公開審核制度》《泰安市交通運輸局政府信息公開責任追究制度》《泰安市交通運輸局政務微信微博管理辦法》《泰安市交通運輸局利益相關方、公眾、媒體等列席部門有關會議制度》《泰安市交通運輸局重大行政決策預公開制度》《泰安市交通運輸局新聞發布工作制度》等系列規章制度,推進交通運輸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水平不斷提高。
(圖為2017年制定的政務公開系列規章制度)
三、發布解讀、回應社會關切以及互動交流情況
對社會高度關注的網約車實施辦法制定等重大事項,市交通運輸局通過召開座談會、聽證會和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等方式,廣泛征求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意見建議,確保了政策、制度制定的科學性、有效性和可行性。在市交通運輸局門戶網站開設了政策解讀、咨詢投訴、網上調查等欄目,全面拓展政民互動交流平臺,回應社會關切的針對性和時效性不斷提高。2017年,共召開現場發布會3次,參加省交通運輸廳陽光政務熱線2次,主要負責人現場接聽解答“12345”熱線群眾提問1次,辦理政民互動80件、民生網等網絡投訴649件。
(圖為《泰安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建議)
(圖為市交通運輸局黨委書記、局長朱杰參加12345熱線接聽活動)
四、《2017年泰安市政務公開重點工作任務分解表》工作任務落實情況
一是嚴格按照市政府《關于做好行政審批和行政處罰雙公示工作的通知》(泰政辦字[2016]8號)要求,通過“信用泰安”平臺和市交通運輸局門戶網站對行政審批、行政處罰事項進行了全面公開。二是嚴格履行規范性文件起草、報批、征求意見等程序。《泰安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履行了集體研究、公開征求意見、合法性審查、部門會簽等法定程序,按照市法制辦要求進行統一登記、編號、備案后發布;發布規范性文件征求意見結果反饋信息1條;發布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信息1條。三是扎實組織開展隨機抽查工作。公開執法人員名單庫、抽查對象名單庫和抽查結果信息3條。四是加強公文屬性管理。對市局制發的公文,分別標示了“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和不予公開”屬性。五是落實決策公開。嚴格履行《泰安市交通運輸局重大行政決策預公開制度》,在決策前向社會公眾公開決策草案、依據,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六是深入落實《泰安市交通運輸局利益相關方、公眾、媒體等列席部門有關會議制度》文件要求,主動邀請政協委員商討、面復政協提案辦理情況。七是在市局門戶網站開通了網上調查、咨詢投訴欄目,及時回復市民關切。八是圍繞落實政府公眾報告、發展規劃以及政府重要會議提出的重要事項,及時公開落實情況。九是對政府督查通報發現的散煤清潔化治理、水污染防治等工作,及時公開了整改落實情況,發布信息2條。十是在市政府、市交通運輸局門戶網站發布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辦理結果信息23條。
(圖為市交通運輸局政務服務)
五、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平臺建設情況
(一)2017年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量。2017年1月1日—12月31日,市交通運輸局通過市政府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市交通運輸局網站、省交通運輸廳政府網站、政務微博、微信公開等共公開信息974條。其中,涉及各類規劃、計劃及其完成情況的信息12條;涉及資金使用和監督的信息2條;涉及機構調整和人員變動的信息3條;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公開信息15條;其它信息942條。對市交通運輸局行政許可清單、行政權力清單和政府責任清單,在市政府門戶網站上進行了主動公開。入駐山東政務服務網泰安市市級網上政務大廳,對我局服務事項目錄、辦事指南及辦理結果進行了全面公開。將2017年度市交通運輸局法治政府部門建設情況形成報告在市交通運輸局網站上進行了發布。
(二)2017年政府信息公開平臺機制建設情況。2017年制定發布了《泰安市交通運輸局政務微信微博管理辦法》,對發布內容、時限、責任分工等進行了明確。
(三)2017年政府信息公開平臺、載體建設情況。一是充分發揮政府網站作為政府信息公開主體的作用,及時發布了組織機構、規劃計劃、財政信息、行政權力、人事信息、業務工作等信息。二是依托“12328”交通服務熱線,傾聽群眾訴求,廣泛接受社會各界對交通運輸服務事項的公開監督、咨詢和投訴服務。三是充分發揮交通政務微博、政務微信新媒體作用,及時發布交通工作動態等信息。
(圖為市交通運輸局政務微博)
六、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情況
2017年,我局沒有收到符合條件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七、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提起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7年,我局沒有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提請的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八、所屬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工作推進措施和落實情況
按照省、市政府和市交通運輸局的統一要求,所屬事業單位均建立了政府信息公開領導組織機構,明確了專兼職工作人員,制定完善了工作制度,積極主動開展信息公開工作。各單位的重要政府信息,由市交通運輸局按程序審核后統一在市政府和市交通運輸局網站上進行發布,在做好服務群眾的同時,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和質詢。
九、監督檢查情況
一是嚴格落實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按照“誰主管、誰發布、誰負責”的原則,嚴格執行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程序,修訂完善了《泰安市交通運輸局政府信息發布協調制度(試行)》,在日常信息公開工作中,嚴格按照制度規定對所有擬公開政府信息進行嚴格的保密審查,確保公開內容不涉密, 2017年,市交通運輸局無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涉密問題發生。二是加強政府信息公開監督檢查。強化日常監督檢查,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十、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今后改進情況
2017年,市交通運輸局通過信息公開,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促進了依法行政,發揮了政府信息的服務作用,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環節,主要表現在:一是互動交流廣度有待于進一步拓展;二是信息公開內容廣度和深度仍需深化。2018年,我局將重點抓好以下工作:一是進一步完善制度規定。對政府信息公開內容提報、審核、發布等流程進行進一步理順和規范,完善《泰安市交通運輸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二是進一步加強業務培訓和監督。組織開展政府信息工作公開專項培訓,提高工作人員業務能力;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通報整改。
十一、需要說明的事項與附表
無需要特別說明的情況。
附件: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統計表
泰安市交通運輸局
2018年2月24日
附件: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統計表
統 計 指 標 | 單位 | 統計數 |
一、主動公開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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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1條)
| 條 | 974 |
其中:主動公開規范性文件數 | 條 | 1 |
制發規范性文件總數 | 件 | 1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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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2.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974 |
3.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二、回應解讀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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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 (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 次 | 0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 0 |
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布會總次數 | 次 | 3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布會次數 | 次 | 3 |
2.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0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0 |
3.政策解讀稿件發布數 | 篇 | 1 |
4.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 | 次 | 1 |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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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請數 | 件 | 0 |
1.當面申請數 | 件 | 0 |
2.傳真申請數 | 件 | 0 |
3.網絡申請數 | 件 | 0 |
4.信函申請數 | 件 | 0 |
5.其他形式 | 件 | 0 |
(二)申請辦結數 | 件 | 0 |
1.按時辦結數 | 件 | 0 |
2.延期辦結數 | 件 | 0 |
(三)申請答復數 | 件 | 0 |
1.屬于已主動公開范圍數 | 件 | 0 |
2.同意公開答復數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 | 件 | 0 |
4.不同意公開答復數 | 件 | 0 |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業秘密 | 件 | 0 |
涉及個人隱私 | 件 | 0 |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 件 | 0 |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數 | 件 | 0 |
6.申請信息不存在數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 件 | 0 |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 件 | 0 |
四、行政復議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件 | 0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五、行政訴訟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 | 件 | 0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六、被舉報投訴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件 | 0 |
(二)被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七、向圖書館、檔案館等查閱場所報送信息數
| 條 | 0 |
(一)紙質文件數 | 條 | 0 |
(二)電子文件數 | 條 | 0 |
八、開通政府信息公開網站(或設立門戶網站信息公開專欄)數 | 個 | 1 |
九、設置政府信息查閱點數 | 個 | 2 |
十、查閱點接待人數 | 個 | 0 |
十一、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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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 | 個 | 1 |
(二)設置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數 | 個 | 2 |
(三)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數 | 人 | 4 |
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 人 | 0 |
2.兼職人員數 | 人 | 4 |
(四)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于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維 護等方面的經費)
| 萬元 | 0 nbsp; |
十二、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
|
(一)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 | 次 | 2 |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 | 次 | 1 |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 | 人次 | 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