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2017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山東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特向社會公布2017年度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全文包括:工作情況概述;組織領導和制度建設情況;發布解讀、回應社會關切以及互動交流情況;《2017年泰安市政務公開重點工作任務分解表》責任單位工作任務落實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以及公開平臺建設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提起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的情況;所屬事業單位公開工作推進措施和落實情況;監督檢查情況;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需要說明的事項與附表。
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報告的電子版可在市政府門戶“中國泰安”(www.levmob.com)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泰安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地址:泰安市東岳大街491號;郵編:271000;電話:0538—8434101;傳真:0538—8413007;電子郵箱:t8434101@163.com)。
一、工作情況概述
2017年,我單位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山東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要求和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部署,緊緊圍繞中心工作,以全面深化綜合改革為公開重點,把開展政務公開工作作為落實群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建設服務型機關的重要舉措,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拓寬公開渠道,嚴格保密審查,開展業務培訓,多措并舉,狠抓落實,政務公開工作穩步推進,較好地完成了政務公開工作任務。
二、組織領導和制度建設情況
(一)2017年加強組織領導情況
我單位高度重視政務公開工作,為切實加強對政務公開工作的領導,成立了由黨委書記、理事會主任為組長,其他縣處級干部為副組長,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機關辦公室,負責政務公開的日常事務性管理工作,確立了由主要領導經常過問、分管領導親自把關、責任科室組織協調、職能科室密切配合的組織推進體系。
(二)2017年機制建設情況
在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我單位嚴格按照規定的內容、形式和程序,認真組織實施。完善了《泰安市供銷社政府信息公開指南》,進一步明確了政務公開的范圍、內容和方式,規范了政務公開申請處理流程,明確了政府信息主動公開、信息更新、申請公開等程序,從體制機制上保障了政務公開工作的深入開展。
(三)2017年制度建設情況
繼續嚴格執行《泰安市供銷合作社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制度》《泰安市供銷合作社依申請公開信息工作制度》《泰安市供銷合作社公文類信息公開審核制度》《泰安市供銷合作社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泰安市供銷合作社政府信息公開澄清制度》《泰安市供銷合作社政務公開工作內部監督考核制度》《泰安市供銷合作社政府信息公開違規違紀責任追究制度》等政府信息公開7項制度,及時將工作開展過程中被證明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上升為制度,積極借鑒學習其他單位有益成果,不斷提升政務公開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水平。
三、發布解讀、回應社會關切以及互動交流情況
2017年,我單位通過《泰安新聞》等新聞欄目和《中華合作時報》《大眾日報》《泰安日報》等報刊以及中國供銷合作網、山東供銷合作經濟信息網等網站積極發布有關黨建帶社建村社共建、土地托管、為農服務中心和農村電子商務等農民群眾關注熱點的典型報道和政策解讀,及時有效回應了社會關切,為全面深化綜合改革提供了良好氛圍。
四、《2017年泰安市政務公開重點工作任務分解表》中各牽頭部門和責任部門工作任務落實情況
圍繞我單位涉及的“增強政務公開實效”6項重點工作任務,我單位制定了落實政務公開重點工作任務臺賬,對重點工作進行細化分解,制定工作計劃,強化督查調度,確保各項重點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一)加強政務公開組織領導。黨委書記、理事會主任年內2次聽取政務公開工作匯報,研究推動工作。政務公開領導小組年內2次召開會議協調處理政務公開頂層設計和重大問題,為政務公開工作順利進行提供了堅實保障。
(二)全面落實“五公開”工作機制。加強公文公開屬性管理,規范發布程序和渠道,從源頭上解決公開屬性的認定問題,建立公開內容動態擴展和定期審查機制,穩步有序拓展公開范圍。及時公開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決定》(中發〔2015〕11號)《山東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魯發〔2015〕16號)和《中共泰安市委泰安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泰發〔2016〕4號)精神的措施和成效,有效提升公眾對供銷社綜合改革的參與度。
(三)進一步健全解讀回應機制。通過黨委書記、理事會主任撰寫文章,新聞播放,報刊、網絡發布等多種形式,主動回應群眾關切、解答群眾疑惑,展現供銷社新形象新氣象。
(四)加強政務公開平臺建設。開通了“泰安供銷”微信公眾號,明確專人負責,并建立內容發布審核機制,保證發布信息內容合法、完整、準確、及時,堅決管好用好公眾號。
(五)依法依規答復依申請公開。年內沒有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完善了《泰安市供銷社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明確了救濟渠道的機關名稱、地址、時限等信息,主動接受各方監督。
(六)切實抓好各項任務落實。制定了《泰安市供銷社2017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及任務分工方案》,明確責任分工,加強督導落實。將政務公開納入機關科室及所屬培訓中心負責人述職范圍,并作為科室和個人評先樹優的重要依據,充分發揮考核的“指揮棒”作用。將政務公開列入干部培訓內容,年內開展專題培訓1次。
五、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以及公開平臺建設情況
(一)2017年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量。全年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05條,其中通過市政府門戶網站公開信息4條,通過《泰安新聞》等新聞欄目公開信息17條,通過《中華合作時報》《大眾日報》《泰安日報》等報刊公開信息63條,通過中國供銷合作網、山東供銷合作經濟信息網、泰安新聞網、中華泰山網等網站公開信息121條。
(二)2017年政府信息公開平臺機制建設情況。健全了政務公開制度體系,進行了政務公開工作檢查,開展了政務公開業務培訓,政務公開工作的科學化水平不斷提升。
(三)2017年政府信息公開平臺、載體建設情況。開通了“泰安供銷”微信公眾號,積極利用新媒體對各級黨委政府關于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決策部署、全市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進展情況和重要工作成果等進行大力宣傳推介。我單位沒有獨立的門戶網站,在機關檔案室設立了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負責向社會提供單位公開的紙質書面政府信息查閱服務。
六、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情況
2017年,我單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七、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提起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7年,我單位未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
八、所屬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工作推進措施和落實情況
(一)2017年本單位推進所屬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工作措施和落實情況。2017年,我單位所屬市供銷培訓中心,按照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有關規定,進行了法人年度報告公示;通過網絡、報刊等渠道公開信息16條。
(二)2017年本單位推進所屬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工作取得的成績、成效。通過信息公開,讓群眾更加了解供銷社綜合改革特別是加強新型職業農民培訓和人才隊伍建設的進展,為下步更好開展系統培訓工作提供了有利條件。
九、監督檢查情況
7月份,我單位開展了政務公開工作檢查,重點檢查各科室在加快推進市供銷社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常態化建設方面所采取的具體舉措及相關規定執行情況。通過檢查,各科室均能從思想上提高對政務公開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能統一形成共識,將該項工作擺上重要工作日程,并明確指定專人負責與辦公室銜接溝通;均能把推行政務公開工作與轉變機關作風等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履行職能更加透明、規范、高效。
十、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今后改進情況
(一)2017年工作存在的問題與不足
2017年,我單位政務公開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績,但與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群眾的需求相比,還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政務公開工作的重視程度還需進一步提高,主動意識還需進一步強化,時效性還需進一步加強。
(二)今后改進措施
一是進一步抓好統籌。繼續把政務公開工作與業務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做到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以求真務實的精神狠抓工作落實,堅決防止走過場、搞形式主義。
二是進一步突出創新。堅持改革創新,增強工作的前瞻性、主動性和創造性,開闊思路、創新舉措,豐富形式、完善載體,使公開內容更豐富,公開形式更靈活,公開方式更多樣,公開成效更明顯。
三是進一步完善制度。把制度建設貫穿于政務公開工作全過程、各環節,及時把成熟的措施和辦法轉化為更具指導性和約束力的制度規范,推進政務公開工作再上新臺階。
(三)2018年工作計劃安排
一是加強制度建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審查和更新維護、考核評估、監督檢查、培訓宣傳和工作年報等工作制度,不斷提升政務公開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水平。
二是加強平臺建設。充分依托市政府門戶網站和“泰安供銷”微信公眾號,大力講好供銷社新故事、展現供銷社新形象,積極推介基層供銷社在全面深化綜合改革過程中涌現出的先進事跡、成功經驗和先模人物,不斷提高信息推送數量和發布質量。
三是加強業務培訓。采取集體學習、邀請專家授課等方式,積極開展專題業務培訓,準確把握各項工作要求,及時掌握業務操作規程,切實提高承辦人員業務素養。
十一、需要說明的事項與附表
(一)需要特別說明的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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