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市政府印發《關于加快泰安市產業技術創新研究院(山東產業技術研究院泰安分院)建設發展的實施意見》(泰政字〔2020〕55號),對加快建設泰安市產業技術創新研究院(以下簡稱:泰安產研院)作出了規劃和部署。
一、文件出臺背景
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建立山東產業技術研究院推動創新發展的框架意見》(魯政字〔2019〕26號),依據中共泰安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調整部分市直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事項的通知》(泰編〔2019〕1號)、中共泰安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泰安市科學技術局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調整意見>的批復》(泰編辦〔2019〕25號)文件,設立泰安市產業技術創新研究院。
泰安產研院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事業單位,無行政級別,不定編制。經山東產業技術研究院同意,泰安產研院對上作為山東產業技術研究院泰安分院。
市委成立了泰安產研院籌建領導小組,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掛帥,整合各方力量支持產研院建設。市科技局立足泰安資源稟賦、產業基礎,因地制宜制定了泰安產研院建設方案,市政府常務會議和市委常委會會議先后研究了產研院建設的相關事項。按照市委市政府研究的意見,市科技局牽頭起草了《關于加快泰安市產業技術創新研究院(山東產業技術研究院泰安分院)建設發展的實施意見》,經征求有關部門意見建議后,于6月17日以市政府文件印發實施。
二、文件主要內容
《關于加快泰安市產業技術創新研究院(山東產業技術研究院泰安分院)建設發展的實施意見》分為總體目標、建設原則、組織架構、扶持政策、保障措施五個部分。
一是總體目標。明確了指導思想和主要任務,提出泰安產研院要在技術研發、成果轉化、人才培養、企業培育、產業升級等方面聚焦發力。
二是建設原則。提出“堅持市場導向、創新運行機制、引領產業升級、深化開放合作”4項基本建設原則。
三是組織架構。泰安產研院實行理事會決策下的院長負責制,搭建 “理事會+專家委員會+產研院+產業研發創新機構”的組織架構。加強黨的領導,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設立泰安產研院黨組織。理事會由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理事等組成,負責研究審議泰安產研院章程、重大政策及發展中遇到的重大事項;選聘、考核產研院院長及副院長;審定產研院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經費預算等;聘請第三方機構對產研院運營管理進行綜合評估等。專家委員會由相關專業人士組成,負責提供決策咨詢。產研院設院長1名,副院長若干名,日常管理由院長全面負責。產研院自主確定設立產業研發創新機構,主要包括專業研究所、產業技術創新中心、企業聯合創新中心等。
四是扶持政策。立足泰安實際。重點從賦予泰安產研院運營管理自主權、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加強技術研發和成果轉化、激發科研人員創新活力等四個方面,梳理出了12條扶持政策。
五是保障措施。主要從加強組織領導和加強監督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
(解讀人:泰安市科技局黨組書記、局長、一級調研員 張慶云 )
相關文件:泰政字〔2020〕55號 泰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泰安市產業技術創新研究院(山東產業技術研究院泰安分院)建設發展的實施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