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人:泰安市行政審批服務局黨委副書記、局長宋鴻鵬
一、政策文件出臺的背景
2018年,按照《山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山東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關于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組建市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的意見》(魯編辦〔2018〕164號)統一部署,泰安市成立全省首家市行政審批服務局,隨后各縣市區行政審批服務局相繼組建。市縣兩級成立行政審批服務局時,審批服務局劃轉事項由市縣兩級分別確定,市與各縣市區不盡相同。為此,今年省委、省政府將規范市縣兩級行政審批服務局事項劃轉工作納入《關于深化制度創新加快流程再造的指導意見》重要內容進行部署,同步列入了省、市重點任務攻堅年和優化營商環境重點工作,要求強化“一枚印章管審批”,相對統一市縣兩級行政審批服務局劃轉事項。6月29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出臺《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要求編制公布市級劃轉事項清單,縣市區對照市級清單,相對統一確定縣級清單。
二、政策文件出臺的依據
《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制度創新加快流程再造的指導意見》、《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三、政策文件出臺的目的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深化制度創新加快流程再造部署要求,以“精簡、統一、效能、便民”為原則,聚焦規范市縣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相對統一市縣劃轉行政許可事項。
四、政策文件出臺后的意義
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局事項劃轉,對強化“一枚印章”管審批,進一步優化審批服務協調聯動機制,推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不斷深化,著力構建系統完善、科學規范、權責統一、運轉高效的審批服務體系具有重要意義。
五、政策文件的主要內容
一是科學劃轉行政審批服務事項。以最大限度發揮“一枚印章管審批”效能為遵循,按照應劃盡劃的原則,結合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際,對照省權責清單通用目錄,調整和規范市級劃轉行政審批服務事項。
二是確保劃轉事項規范調整到位。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積極配合行政審批服務部門做好事項交接,明確雙方權責義務和具體劃轉事宜。
三是全面保障改革措施落實落地。各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切實擔負起深化改革的主體責任,積極配合和支持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要根據事項清單和工作實際,統籌調配行政審批服務局及所屬事業單位工作力量。
六、政策文件落實的具體措施
一是調整和規范市級劃轉行政審批服務事項,新劃入權責清單事項27項,補齊審批服務鏈條;對專業性強,由原主管部門辦理更有利于審管結合、方便群眾、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的8個事項予以劃出,形成新的《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劃轉事項清單》(以下簡稱《清單》)。
二是各縣(市、區)要按照市、縣兩級劃轉事項基本統一的要求,合理確定劃轉事項,編制行政許可等事項劃轉清單,報市政府審批制度改革辦公室審核后,按程序以縣(市、區)政府名義向社會公布。
七、政策文件工作要求
行政審批服務部門要進一步發揮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優勢,深入推進流程再造,精簡審批環節,壓縮審批時限,推動行政審批服務提速增效,確保“一枚印章管審批”機制發揮最大作用。未納入劃轉事項清單的事項,由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實施,并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進駐政務服務大廳,接受政務服務管理機構的統一協調指導監督,實現“大廳之外無審批”。要嚴格遵循“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依法界定行政審批服務局、行業主管部門及相關執法機構之間的職責關系,明確職責邊界。要健全優化審批服務協調聯動機制,加強審批服務信息支撐,強化指導培訓和督導檢查,確保各項改革任務落實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