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功能區管委,市政府各部門、直屬單位,省屬以上駐泰各單位:
現將《泰安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方案》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泰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7日
泰安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方案
為推進全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有序開展,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山東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工作方案的通知》(魯政字〔2019〕246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暫行辦法》要求,依托國土調查成果,利用5年左右的時間基本完成全市范圍內除由上級自然資源部門開展確權登記外的自然保護地(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森林、草原(草地)、濕地、河流湖泊、探明儲量的礦產等自然資源和生態空間的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建立全市自然資源確權登記信息數據庫,為建立實施國土空間規劃體系、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提供基礎支撐和產權保障。
二、主要任務
(一)編制全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規劃。 收集整理涉及國土空間規劃明確用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等管制要求及其他特殊保護規定或政策性文件,匯總全市各類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資料,依據國家自然資源劃分標準和各類保護地管理或保護審批資料、以及第三次國土調查、自然資源專項調查等成果,全面排查摸清全市自然資源底數,編制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規劃,建立全市重要自然資源清單。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林業局,各縣市區政府、功能區管委配合)
(二)配合做好上級直接開展的確權登記工作。 對全市范圍內由自然資源部和省政府直接開展的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各縣(市、區)政府、功能區管委和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要積極配合,協助做好資料收集、通告發布、地籍調查、界線核實以及權屬爭議調處等工作。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林業局,各縣市區政府、功能區管委配合)
(三)逐步推進市縣兩級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 對全市范圍內由市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權的自然保護地(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森林、草原(草地)、濕地、河流湖泊、探明儲量的礦產等自然資源和生態空間進行統一確權登記,明確各類自然資源的數量、質量、種類、分布、面積等自然狀況和所有權主體、所有權代理行使主體以及權利內容等權屬狀況,頒發自然資源所有權證書,并向社會公開。
1.自然保護地(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確權登記。根據自然保護地設立、審批等資料劃定登記單元界線,利用全國國土調查、自然保護地本底調查、自然資源專項調查等成果確定資源類型、分布,開展登記單元內各類自然資源的權籍調查,進行統一確權登記。
2.河流、湖泊等水流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根據國土調查、水資源專項調查結果,以河流、湖泊管理范圍為基礎,結合堤防、水域岸線劃定登記單元界線,對承載水資源的土地開展地籍調查,進行統一確權登記。
3.森林、草原(草地)、濕地等自然資源確權登記。組織技術力量依據國土調查成果,結合林草資源、濕地資源專項調查成果以及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成果劃定登記單元界線,開展統一確權登記。
4.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確權登記。組織技術力量依據礦產資源儲量登記統計庫,結合礦產資源利用現狀調查數據庫和財政出資探明礦產地清理結果等劃定登記單元界線,調查反映各類礦產資源的探明儲量狀況,并關聯勘察、采礦許可證號等相關信息和公共管制要求,開展統一確權登記。
各縣(市、區)政府、功能區管委要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參照市級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的工作流程和要求,對轄區內由縣級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權的自然保護地、水流、森林、濕地、荒地、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開展統一確權登記,頒發自然資源所有權證書,并向社會公開。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林業局,各縣市區政府、功能區管委負責)
(四)建立自然資源確權登記信息數據庫。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利用國家統一開發的自然資源登記信息系統進行登記,按統一標準建立自然資源確權登記信息數據庫,實現自然資源登記成果的統一管理、實時共享。將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信息納入不動產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并實現與不動產登記信息、國土調查、專項調查信息的實時關聯。自然資源部門與生態環境、水利、農業農村、林業等相關部門要加強信息共享,服務于自然資源的統一確權登記和有效監管。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林業局等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功能區管委負責)
三、工作步驟和時間安排
(一)啟動準備階段(2020年8月底前)。 在配合做好上級開展的自然資源確權登記的基礎上,安排部署開展全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相關部門要根據上級制定的培訓計劃,組織開展業務技術培訓。各縣(市、區)政府、功能區管委要制定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方案,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備案。
(二)組織實施階段(2020年9月-2023年12月)。 市、縣兩級要在上級開展的確權登記以外的自然資源和生態空間中,每年選擇一批重要自然資源和生態空間,逐步開展確權登記工作,到2023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重點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三)全面覆蓋階段(2023年12月以后)。 適時啟動非重點區域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通過補充完善的方式逐步實現全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全覆蓋的目標。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縣(市、區)政府、功能區管委要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協調機制,統籌推進轄區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要準確把握確權登記的相關標準和要求,依法有序開展相關工作,切實維護所有者的合法權益。市級將對各縣(市、區)和功能區確權登記工作推進情況進行實時監管,及時糾正、叫停違法違規、損害所有者權益的登記行為,并依法依規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二)強化統籌配合。 市直相關部門和單位要密切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的有序開展。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全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的組織實施、業務指導和督導檢查,會同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等有關部門劃定自然資源登記單元。市財政局負責根據工作需要,落實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經費。市生態環境局負責提供環境保護規劃、水功能區劃、水質監測等成果,協助劃定自然資源登記單元。市水利局負責提供水流、湖泊、水庫等統計資料,水利普查、水資源調查、河湖岸線劃界、河長信息、取水許可等成果和資料;協助劃定水流自然資源登記單元。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協助提供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的名稱、位置、范圍和主要保護對象等相關資料。市林業局負責協助提供自然保護地、森林、濕地等有關資料。
(三)落實資金保障。 根據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對等的原則,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經費和日常工作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不得向當事人收取登記費等相關費用。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