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規劃制定背景
2020年2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上強調,要健全統一的應急物資保障體系,把應急物資保障作為國家應急管理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按照集中管理、統一調撥、平時服務、災時應急、采儲結合、節約高效的原則,盡快健全相關工作機制和應急預案。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應急物資保障工作,將“編制完善儲備規劃,構建政府、商業、社會、使用單位相銜接的儲備體系,確保關鍵時刻拿得出、調得快、用得上”作為全市“重點工作攻堅年”的重點任務。為順利完成此項重點任務,市應急管理局召開了應急物資儲備體系建設工作專題會議并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了全市應急物資儲備體系建設工作專班,對全市27個部門(單位)和各縣市區、功能區應急物資儲備現狀、物資需求、物資儲備庫現狀、物資儲備建設計劃等情況進行了摸底調查,對3個大類65小類521種物資進行了統計分析,形成了我市的應急物資儲備情況報告,為健全完善應急物資保障體系提供了科學依據。
根據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和市委、市政府《關于落實“重點工作攻堅年”重點任務的具體措施及責任分工》(泰發電〔2020〕3號)部署要求,市應急管理局牽頭組織編制了《泰安市應急物資儲備體系建設規劃(2021-2030年)》。
二、政策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
《山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
三、規劃編制目的
按照統一調撥、平時服務、災時應急、采儲結合、節約高效的原則,通過政府主導、市場化運作的方式,構建政府、企業(商業)、社會、使用單位相銜接的應急物資儲備體系,確保關鍵時刻拿得出、調得快、用得上,提高我市應對處置較大突發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四、規劃出臺后的意義
《規劃》是新時期我市應急物資儲備管理工作的行動指南,對于全面加強我市應急物資儲備工作,提高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的物資保障能力,建立健全我市突發事件應急物資儲備體系具有重要意義。
五、規劃主要內容
《規劃》提出總體發展目標,到2025年,初步建成分級分類管理、反應迅速、保障有力的應急物資儲備體系,全市應急物資儲備能力和管理水平得到提升;到2030年,建成分級分類儲備、規模適度、品種齊全、布局合理、管理有序的應急物資儲備體系,實現統一規劃、統一布局、統一管理和統一調度,提高防范應對和處置突發事件的保障能力。
(一)以理順體制機制為統領。《規劃》以建立“四項”應急物資管理機制,健全“五項”健全應急物資管理制度為抓手,加快構建黨委、政府統一領導、應急管理部門統籌協調、統分結合的應急物資儲備管理保障體制。明確指出市、縣分別根據同時應對處置2個區域發生較大、一般突發事件所需,儲備符合區域突發事件特點的應急物資。
(二)以指導實踐為根本。《規劃》設置中期目標2025年、遠期目標2030年的目標值,目標值選取省級規劃對地市要求的下限。
生活保障類:按照國家相關標準,結合泰安實際,市級、縣級政府儲備分別能夠保障4萬、0.5-0.7萬緊急集中轉移安置人口的物資。到2023年底,市、縣兩級政府實物儲備達到國家規定標準并實現動態平衡。
醫療衛生類:按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日均醫用物資消耗上限,按照不少于1個月的用量,重點儲備人員安全防護、緊急醫療救護等應急物資。市、縣市區(功能區)兩級政府儲備分別能夠保障2500-5000人、1500-3000人1個月的衛生防疫類和7-10天的醫療救治類應急物資。
搶險救援類物資:以政府 (實物)儲備和專業隊伍能力儲備為主要儲備方式。企業 (商業)儲備重點面向具有使用率不高、市場供應充足、不具備政府儲存條件等特點的搶險救援物資。產能儲備重點面向具有急需程度低、生產周期短、能迅速投產或轉產,需求量大且易損易耗或保質期短等特點的搶險救援物資。
同時,《規劃》細化了市級物資儲備重點、規模和儲備庫建設布局,明確應急救援隊伍裝備和特殊稀缺類物資儲備建設等重點建設任務,強化物資信息平臺管理、信息資源管理、物資動態管理能力建設,不斷提升應急物資儲備管理信息化水平。
六、規劃保障措施
《規劃》提出了加強組織領導、強化政策扶持、強化督導檢查等保障措施,確保《規劃》有部署、有落實、有效果。
七、規劃工作要求
本《規劃》出臺后,作為市級層面指導性文件。各級各部門要結合各地實際和行業職責分工,確定工作目標,細化工作措施,協調推進規劃落實。
解讀人:泰安市應急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劉琳
相關文件:泰政辦字〔2021〕14號 泰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泰安市應急物資儲備體系建設規劃(2021-2030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