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加快轉變政府職能,繼續大力簡政放權,持續開展“減證便民”行動。李克強總理強調,要取消各種無謂證明和繁瑣手續,在生產許可、項目投資審批、證明事項等領域廣泛推行承諾制。2020年10月21日,李克強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在總結試點工作經驗、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10月27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42號),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各部門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12月31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東省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的通知》(魯政辦發〔2020〕29號)。在此背景下,我市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出臺了《實施方案》。
二、決策依據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42號)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東省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的通知》(魯政辦發〔2020〕29號)
《泰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開展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泰政辦字〔2019〕51號)
三、出臺目的
在全市各級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辦理行政許可、行政確認、行政給付等依申請的行政事項要求提供證明材料時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以行政機關清楚告知、企業和群眾誠信守諾為重點,推動形成標準公開、規則公平、預期明確、各負其責、信用監管的治理模式,降低交易成本,減輕企業和群眾負擔,從制度層面進一步解決企業和群眾辦證多、辦證難等問題,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和社會創造力。推進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努力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
四、重要舉措
一、確定告知承諾制的事項范圍。按照最大限度便民利民原則,梳理證明事項,編制公布事項清單,建立事項動態調整機制。
二、規范告知承諾工作流程。制定告知承諾制工作規程,制作告知承諾書格式文本,編制完善辦事指南,明確公開告知承諾書的事項,方便申請人查閱、索取、使用?! ?/p>
三、強化核查與監管措施。分類確定核查辦法,建立健全核查機制,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措施。
四、健全信用管理機制。建立告知承諾信用管理機制,加強告知承諾信用管理,完善信用監管機制。
五、加強實施組織保障。加強組織領導,強化風險防范,加強培訓指導、溝通協調,加強督促指導、督察激勵。
解讀人:局黨委委員、二級調研員 張永偉
泰安市司法局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