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出臺的背景
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十四次會議上強調,要按照企業為主、政府推動、居民可承受的方針,宜氣則氣,宜電則電,盡可能利用清潔能源,加快提高清潔供暖比重。
2017年5月,財政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能源局(以下簡稱“四部委”)發布了《關于開展中央財政支持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試點工作的通知》(財建〔2017〕238號)文件,在北方地區“2+26”城市開展清潔取暖試點工作。
2021年3月,四部委又發布了《關于組織申報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實施方案的通知》財辦資環[2021]19號,進一步擴大了清潔取暖試點城市范圍。
2021年4月,在市委市政府的積極準備和不斷努力下,經過四部委評選,我市順利入圍清潔取暖試點城市,享受每年3億元的中央補貼資金,三年累計9億元。
二、政策出臺的依據
(一)四部委下發的《關于組織申報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實施方案的通知》財辦資環[2021]19號。
(二)《關于印發山東省2021年清潔取暖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魯建城建字〔2021〕12號。
(三)《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山東省冬季清潔取暖規劃(2018—2022年)的通知》魯政字〔2018〕178號。
三、政策出臺的目的
為貫徹落實中央、省關于大氣污染防治和清潔取暖工作的決策部署,構建綠色、節約、高效、協調、適用、安全的清潔供暖體系,圓滿完成清潔取暖試點項目確定的各項目標任務。
四、政策文件出臺后的意義
冬季清潔取暖關系廣大人民群眾生活,是重大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推進2021年泰安市冬季清潔取暖實施方案,有助于優化泰安市能源生產布局和消費結構,加快能源綠色低碳轉型、促進大氣環境質量改善,進一步提升群眾獲得感幸福感。
五、政策文件的主要內容
(一)工作目標。2021年,城區、縣城完成清潔取暖改造273萬平方米,農村地區完成清潔取暖改造20萬戶;城區、縣城完成建筑能效提升90.24萬平方米,完成農房能效提升1753戶。
(二)實施原則。一是堅持政府引導,共同推進。堅持政府推動、屬地負責、企業為主,以鄉鎮(街道)、村(居)為單位整體推進。農村地區清潔取暖以政府補貼為主,鼓勵企業以不同形式參與。二是堅持因地制宜,科學制定技術路線。堅持“以電定改、以氣定改”,“先立后破”。實施農村地區光伏試點建設,推動“雙清”暖心工程。三是堅持“五個統一”,確保工程質量。對農村地區分散式清潔取暖工程要統一標準、統一質量、統一施工、統一價格、統一運維,切實保障群眾取暖效果。
(三)補貼標準。中央財政給予清潔取暖改造定額獎補,連續支持三年,每年獎補3億元,市級財政三年獎補4億元,剩余資金由縣市區(功能區)籌措安排。
1.城區、縣城改造的市政集中供暖用戶。按規定繳納配套費和取暖費,計入任務但不享受清潔取暖補貼政策;集中供熱向農村地區延伸的項目,按照最高6000元/戶進行補貼,其中中央及市級財政承擔3000元/戶。
2.對農村地區可再生能源區域集中供熱項目。按照最高83元/平方米進行補貼,其中中央及市級財政承擔25元/平方米;對非可再生能源區域集中供熱項目,按照最高67元/平方米進行補貼,其中中央及市級財政承擔20元/平方米。
3.農村地區分散式氣代煤、電代煤、太陽能供暖項目。按照最高6000元/戶進行補貼,其中中央及市級財政承擔3000元/戶。氣代煤和電代煤用戶給予運行補貼,每戶每年最高補貼600元,補貼時間暫定3年,運行補貼費用由縣級財政承擔。
4.既有建筑能效提升項目。對城區、縣城建筑和農房能效提升項目,分別按照最高83元/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積)、6600元/戶進行補貼,其中中央及市級財政分別承擔25元/平方米、2000元/戶。
5.非營利性公益場所改造項目。資金由縣市區(功能區)統籌解決,按照供暖面積每120平方米折算1戶的標準計入任務。
(四)實施步驟。分部署、實施、驗收三個階段。9月30日前完成改造任務,10月20日前完成竣工驗收,保障群眾采暖季正常用熱。
六、政策文件落實的具體措施
(一)建立健全領導機制。成立由市長任組長、分工副市長任副組長的市清潔取暖建設推進工作專班。實行市級領導包保責任制。各縣(市、區)政府、功能區管委會成立相應領導機構。
(二)壓實工作責任。各縣(市、區)政府、功能區管委作為清潔取暖的責任主體,對項目推進、竣工驗收等工作全面負責。市直有關部門和單位各司其職,形成合力。
(三)強化安全運行。各縣(市、區)、功能區要持續抓好項目工程質量和運行的安全監管,制定完善應急預案。
(四)加強督導檢查。請市委組織部將冬季清潔取暖工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的重要內容,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同時將其列為重點督查事項,定期開展專項督查,對推進落實不力,造成不良影響的,由市紀委監委依規依紀依法問責處理。
(五)加大宣傳力度。通過多種渠道加強正面引導、做好安全宣傳,提高群眾知曉度和參與度。
七、政策文件工作要求
本《實施方案》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列入2021年清潔取暖改造計劃,按照國家及省有關要求組織申報、建設、驗收,并經市清潔取暖建設推進工作專班辦公室備案的項目。
解讀人:許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