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功能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直屬單位,省屬以上駐泰各單位:
《泰安市農村供水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意見》已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泰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2月8日
泰安市農村供水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意見
為深入推進全市農村供水管理體制改革,建立健全農村公共供水工程建設運行長效機制,持續提升農村飲水安全水平,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意見。
一、主要目標
按照“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原則,在實現縣級供水公司實質化運行、規范化運轉的基礎上,通過整合、參股、托管現有農村公共供水工程,逐步實現城鄉供水同源、同網、同質、同服務、同監管,進一步提高農村供水專業化水平。到2022年年底,實現縣級供水公司對轄區內供水工程統一管理;到2025年,建成完善的農村供水工程長效運行管理體制機制,實現“從水源到水龍頭”的統一管理。
二、重點任務
(一)完善市縣鄉三級管理體制
1.市級加強政策支持和監督指導。市農村飲水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農村供水管理體制改革的統籌協調、督促落實等工作。市水利局要發揮牽頭抓總作用,強化調度督導。市直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切實肩負起農村飲水安全行業監管和業務指導責任,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自來水公司要加快供水管網向泰城周邊鎮村延伸覆蓋。(責任單位:市農村飲水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2.縣級履行農村飲水安全主體責任。各縣(市、區)政府、功能區管委要切實履行農村飲水安全的主體責任,抓緊抓實農村供水管理體制改革工作。高水平編制城鄉供水規劃,依托優質水源,規劃建設大水廠,加快城市自來水管網延伸覆蓋,推進城鄉供水一體化,改造提升村內供水工程,盡快實現“五同”目標,逐步銷號取水點供水村和凈水機供水村。(責任單位:市水利局,各縣市區政府、功能區管委。以下工作均需各縣市區政府和功能區管委落實,不再一一列出)
3.以鎮帶村做好供水工程管護工作。各鄉鎮(街道)要嚴格履行農村公共供水工程屬地管理責任,督促協調各供水單位、村民委員會做好工程規劃設計、建設管理、運行維護等工作,切實發揮工程效益;要加大巡查檢查力度,及時發現轄區內農村飲水安全問題并督促整改到位;要嚴格落實水費收繳政策,確保水費收繳到位。村內工程由供水單位負責管理的,工程運行維護、更新改造及水費收繳等由供水管理單位負責;村內工程由村民委員會管理的,村集體負責管護供水設施,足額收繳水費,采取“一事一議、以工代賑”等方式開展村內公共供水工程更新改造。(責任單位:市水利局)
(二)實現縣級供水公司統一管理
1.推動縣級供水公司規范化運行。建立健全各類規章制度,構建常態化、制度化、標準化、規范化的運行管理機制。配齊配強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開展專業技能培訓,提高從業人員專業化水平。充分發揮服務熱線的作用,及時受理各類訴求,確保處置到位。健全應急保障體系,制定應急供水預案,有效處置突發事件。(責任單位:市水利局、市國資委)
2.科學制定資產整合方案,有序推進資產劃轉。在全面摸清縣域內現有農村公共供水工程固定資產投資構成、經營模式及年限、管網覆蓋、管理人員、到村到戶水價、水費收繳情況等現狀的基礎上,分類制定資產處置方案,有序推進資產劃轉。做好現有農村公共供水工程從業人員的安置工作,依法保障相關人員的合法權益。各縣級供水公司要于2022年年底前實現對縣域內各類農村公共供水工程的統一管理。(責任單位:市水利局、市國資委)
(三)強化供水工程運行管護
1.提升工程管護水平。鼓勵供水公司管理服務到戶,推行專業化管理、物業化服務,逐步實現城鄉供水管理服務均等化。村內工程暫未移交供水公司管理的,要發揮好村集體和水管員的作用,保障工程正常運行。(責任單位:市水利局)
2.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依托縣級供水公司建設縣級農村公共供水管理信息系統,動態掌握各供水工程設施設備運行狀態、取用水水量、進出廠水質等情況,實現市、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信息共享,提高監管水平和工作實效。(責任單位:市水利局)
3.健全完善水管員制度。進一步明確農村水管員工作職責,強化其農村公共供水工程巡查、檢查、管理和看護等責任;要加強業務培訓,不斷提高其業務能力和服務水平。通過縣級供水公司統管或水費計提、村集體經營收益補貼等方式,保障其待遇水平。實行動態管理,對履職不到位、群眾滿意度較低的,及時輪換或淘汰。(責任單位:市水利局)
(四)改革農村公共供水水價
1.合理確定水價。遵循“群眾接受、補償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則,確定到村、到戶水價,適當提高非居民用戶水價。縣級供水公司統一管理和“千噸萬人”以上的供水工程,由縣級以上政府統一核算成本,實行到村同一水價,鼓勵推行縣域內到戶同一水價。暫未納入縣級供水公司統管和供水規模不足“千噸萬人”的供水工程,水價由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水利主管單位)指導工程管理單位和用水單位(戶)采取“一事一議”方式確定。對設計供水規模較大、實際用水量較小的工程,可實行基本水價和計量水價相結合的兩部制水價。(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水利局)
2.建立補貼機制。加強對農村公共供水工程公共維修專項資金的歸集、管理和監督,專項用于老舊管網改造、工程維修養護等。各縣(市、區)和功能區要安排一定的財政補助資金用于工程維修養護,切實提高運轉水平。(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水利局)
3.加強水費收繳。加快計量設施配套更新,推廣預付費水表、智能遠傳水表,實行一戶一表、計量收費。創新水費收繳方式,拓展繳費渠道,提高水費收繳率和工作效率。(責任單位:市水利局)
(五)加強農村公共供水水質檢測
1.供水管理單位自檢。供水管理單位要做好水源巡查、供水設施維護,提供符合水質、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務;要加強水源水、出廠水、末梢水檢測,按供水人口每2萬人設1個、2萬以下不少于1個的標準設置末梢水采樣點數。縣級供水公司負責所轄水廠的水質檢測工作,并按規定及時向縣級水行政、衛生健康等主管部門報送檢測資料。(責任單位:市水利局)
2.行政主管部門抽檢。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農村公共供水工程的行業監管和業務指導,督促供水管理單位做好農村公共供水工程的日常運行管理、水質檢測等工作。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水利主管單位)要強化對縣域內農村公共供水工程水質的巡檢,并于每年年底將水質巡檢情況報市水行政主管部門。市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強化對全市農村公共供水工程出廠水、末梢水的抽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要強化對農村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的監測;衛生健康主管部門要強化對農村飲用水衛生的監督,健全農村飲用水水質監測網絡。(責任單位:市水利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衛生健康委)
3.用好水質檢測成果。各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及時共享水質檢測(監測)成果,迅速處置水質超標問題,確保農村公共供水水質穩定達標。(責任單位:市水利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衛生健康委)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責任落實。市農村飲水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做好農村供水管理體制改革的相關工作,定期召開會議,及時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各成員單位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加強行業監管和業務指導,協同推進農村供水管理體制改革順利開展。各縣(市、區)政府、功能區管委要研究制定深化農村供水管理體制改革的具體方案,落實工程建設及運行管理主體和經費。各供水管理單位要履行好農村公共供水工程運行管理主體責任,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二)強化資金保障。認真落實市委常委會第226次會議精神,將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市財政獎補政策延續至2025年。市、縣財政要統籌安排政府土地出讓金收益及涉農資金整合統籌使用資金,支持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和維修養護,并通過申報專項債、銀行貸款等方式多渠道籌措資金;安排專項資金支持水利、生態環境、衛生健康等部門開展水質檢測和監測。
(三)強化督導考評。市農村飲水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建立定期調度通報制度,對推進緩慢的進行掛牌督辦,對進度嚴重滯后的,適時約談相關縣(市、區)、功能區負責同志;要于每年年底,對各縣(市、區)、功能區農村供水管理體制改革成效進行評估,評估結果作為市級獎補資金發放的重要指標。
(四)強化宣傳引導。加強農村供水政策解讀和飲水安全知識宣傳,提高用水戶安全用水、節約用水和有償用水意識。暢通農村飲水監督熱線及農村供水服務熱線,廣泛搜集意見建議,及時回應群眾關切,積極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農村供水管理體制改革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