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功能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直屬單位,省屬以上駐泰各單位:
《關于全力做好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穩就業工作若干措施》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泰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5月31日
關于全力做好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穩就業工作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省決策部署,全面做好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穩就業工作,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力做好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穩就業工作的通知》(魯政辦發〔2022〕8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措施。
一、精準援企穩崗,支持企業發展穩定就業
(一)實施失業保險穩崗政策。延續執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3年4月30日。失業保險總費率降低至1%,其中單位費率為0.7%、個人費率為0.3%。繼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大型企業按不超過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返還,中小微企業返還標準提高至90%。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相應類型企業返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實施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餐飲、零售、旅游、公路水路鐵路運輸等企業實行階段性緩繳部分養老、失業、工傷保險費,其中養老保險費緩繳期限可延長3個月,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緩繳期限可延長1年。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不影響職工社會保險權益記錄。職工個人應繳納部分,企業應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繳義務。(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落實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政策。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計出現1個及以上中高風險疫情地區的縣(市、區)、功能區,對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暫時無法正常生產經營的中小微企業,可按每名參保職工不超過5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且支持企業以工作代替培訓。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執行。(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延續執行重點群體就業創業優惠政策。繼續執行重點群體就業創業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5年12月31日。鼓勵企業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用工企業可享受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不包括個人應繳納部分)的全額補貼,所享補貼按季度發放。(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落實靈活就業人員、家庭服務業從業人員意外傷害保險補貼政策。依托電子商務、網絡預約出租汽車、外賣、快遞等新業態平臺靈活就業且辦理就業登記人員購買意外傷害保險的,按照購買意外傷害保險費數額的50%給予平臺或個人補貼,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家政服務機構或從事家政服務業的個體工商戶與從業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勞務合同或家政服務中介合同且為其購買意外傷害保險的,按照購買意外傷害保險費數額的50%給予補貼,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取消以上兩項補貼的辦理時限要求,將每年10月份統一申報辦理改為隨時辦理。(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提升規模性失業風險防范能力。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商務局確定部分服務業重點企業、化解過剩產能企業、淘汰落后動能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系統紅標企業、外貿外資重點企業,作為重點監測企業,每月監測企業用工變化情況。完善就業失業監測預警體系,健全就業失業風險預警系統,切實做好規模性失業風險預警工作。進一步完善規模性失業風險響應機制,視情啟動規模性失業風險應急預案,按規定使用就業風險儲備金,用于有組織的吸納就業補貼、政策性崗位開發等應急性措施。(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商務局、市統計局、國家統計局泰安調查隊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精準聚焦發力,多層次拓崗位擴大就業
(一)擴大企業就業規模。積極開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賦能助力新型工業化強市建設專項行動,主動對接13個產業鏈上企業,鼓勵企業結合發展實際開發就業崗位,建立動態崗位信息發布機制,及時搭建供需對接用工平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對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中小微企業,給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對招用畢業年度和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與之簽訂1年(含)以上勞動合同,并按時為其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按企業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企業最長不超過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不包括個人應繳納部分)。對積極吸納高校畢業生且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在促進技術改造要素供需對接、產融合作等方面優先安排。(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強公益性崗位提質擴容。實施城鄉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行動,充分挖掘公共管理、公共服務、社會事業、設施維護和社會治理等公益性崗位,做好城鄉困難群體、大齡人員等群體就業安置工作,確保完成城鎮4200個、鄉村17000個公益性崗位開發安置任務。(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鄉村振興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穩定公共部門崗位規模。穩定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高校畢業生規模,落實基層法官檢察官助理規范便捷招錄機制,支持承擔國家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擴大科研助理崗位規模。2022年度市屬國有企業力爭拿出60%的崗位面向高校畢業生招聘。各縣(市、區)、功能區國有企業也要拿出一定比例的崗位面向高校畢業生招聘。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可實施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法院、市檢察院、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國資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拓寬基層就業渠道。實施高校畢業生社區聘崗計劃,充分挖掘基層鄉村振興、綜合服務、基層治理、環境保護、衛生防疫、勞動就業、統計調查等領域就業崗位,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城鄉社區就業。各縣(市、區)、相關功能區要按照每萬名城鎮常住人口配備18人的標準要求,加大面向社會公開招考社區專職工作人員的力度,在組織社區工作者招考時,優先招用或拿出一定數量崗位專門招用高校畢業生。加大“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招募力度。(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委編辦、市農業農村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民政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鼓勵開展實習見習。實施就業見習崗位募集計劃,將見習范圍擴大為離校3年內有見習意愿的高校畢業生和處于失業狀態的16-24周歲青年。省外高校畢業生、海外留學生和職業院校畢業生(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技師學院高級工班畢業生、預備技師班畢業生)同等享受就業見習政策。就業見習補貼標準執行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60%,對留用率達到50%以上的見習單位,就業見習補貼標準提高至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見習期間,由見習單位為見習人員提供基本生活費、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并承擔見習人員的指導管理費用。實施大學生實習“揚帆計劃”,廣泛開展各類政務實習、企業實習和職業體驗活動。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實習見習基地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加項目研究的,視同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起計算。(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團市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精準扶持創業,大力推動創業帶動就業
(一)鼓勵重點群體創新創業。實施“創業泰山·樂業泰安”建設2022 年攻堅行動,釋放各群體創業創新活力。開展大學生(含海外留學生)創業引領計劃,吸引青年學子和人才返泰來泰干事創業。對大學生和高校畢業生個人申請的10萬元及以下創業擔保貸款免除反擔保。積極為創業失敗大學生和高校畢業生提供就業服務、就業援助。政府投資開發的創業載體安排30%左右的場地免費提供給大學生和高校畢業生創業者。對畢業年度和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現靈活就業的,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普通高校畢業生、職業院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出國留學人員在泰安就業創業,均可同等享受我市就業創業優惠政策。加強返鄉創業孵化基地、返鄉入鄉創業園等各類鄉創平臺建設,加大政策、服務支持力度,鼓勵退役軍人、外出農民工等群體返鄉創業。深入實施創新創業巾幗行動,鼓勵婦女創新創業。(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農業農村局、市退役軍人局、市婦聯、人行泰安市中心支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強創業擔保貸款支持。對受疫情影響的小微企業,當年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人員數量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15%(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8%)以上,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可申請最高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人行泰安市中心支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精準提升技能,加強職業培訓改善就業
(一)開展高質量技能培訓。聚焦就業重點群體、地方特色產業、市場急需工種,開展新泰花饃、東平燒餅、東平粥、柳編藤編、電商直播等特色職業技能培訓和現代農業、家政服務業等特色產業技能提升培訓。開展“一市一品牌”“一縣一項目”建設。支持企業開展在崗職工職業技能培訓和自主評價。鼓勵支持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在獲得學歷證書的同時,獲得相關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對需要學歷學位證書作為報考條件的,允許先參加考試評定,待取得相關學歷學位證書后再發放相應證書。(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教育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擴大技能提升補貼受益范圍。對企業在職職工參加失業保險12個月以上且取得列入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或職業技能等級目錄內的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按照初級(五級)1000 元、中級(四級)1500元、高級(三級)2000 元的標準給予補貼,政策執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對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按照初級(五級)不超過1000元、中級(四級)不超過1500元、高級(三級)不超過2000元的標準發放補貼。(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繼續實施失業人員職業培訓補貼政策。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規定享受失業人員職業培訓補貼(含職業技能鑒定考核費用),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失業人員不得同時享受職業培訓補貼與就業補助資金、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列支的職業培訓補貼。(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創建特色勞務品牌。創建培育一批具有泰安特色、文化底蘊的知名勞務品牌,挖掘設施農業用工潛力,推行黨建+村級勞務合作社或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模式,一體化開展技能培訓、勞務合作,促進農村剩余勞動力、脫貧勞動力就地就近就業。針對特色農業、新型建筑工業化、智能制造、現代家政等領域急需緊缺工種,建設一批特色實訓基地。(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農業農村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鄉村振興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統籌促進殘疾人、退役軍人等群體就業。落實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安排殘疾人及退役軍人就業政策,開展促進殘疾人、退役軍人就業專項行動,大力扶持殘疾人、退役軍人多種形式就業。通過開展退役軍人線上、線下專場招聘會,鼓勵引導民營企業招用自主就業退役軍人,支持退役軍人創新創業,全面開展退役軍人適應性培訓、職業技能培訓、“訂單式”培訓,提升就業創業綜合能力,做好高職擴招退役軍人畢業生就業工作。強化新的生育政策下女性就業支持。(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國資委、市殘聯、市退役軍人局、市婦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精準幫扶施策,強化公共服務促進就業
(一)強化公共就業服務供給。以各級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為主體,持續推動公共就業服務進學校、進企業、進園區、進鄉村、進社區、進家庭。廣泛開展“才聚泰安·鏈通未來”、泰安人社“6+1”帶你找工作-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宣講會等活動。加大線上線下招聘力度,線下開展校園招聘、就業援助月、春風行動等小型化、精準化現場招聘;線上依托泰山“集結號”服務平臺,開展民營企業招聘月、百日千萬網絡招聘行動、高校畢業生專場招聘會、進企訪談直播帶崗等活動,推行視頻招聘、云探店、遠程面試。扎實推進“青鳥計劃·向泰山向未來”,在重點高校設立“引才工作站”“青鳥驛站”,加大青年人才招引力度。(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團市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發揮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作用。開展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強化引才用工助力新型工業化強市建設活動,組織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與13個產業鏈上企業進行對接,達成勞務合作意向,為受疫情影響嚴重、存在經營困難的行業企業提供專業化人力資源服務。實施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進校園活動,通過開展就業指導、專項招聘、人才測評、行業對接等服務,暢通高校和產業鏈上企業交流渠道。(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
(三)構建和諧勞動關系。持續開展勞動關系“和諧同行”能力提升行動。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可與職工協商,通過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在崗培訓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總工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提供求職就業便利。取消高校畢業生離校前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在就業協議書上簽章環節,取消高校畢業生離校后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辦理報到手續。按照國家統一規定,從2023年起不再發放《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和《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報到證》。建立高校畢業生畢業去向登記制度,高校應及時向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或教育部門備案。(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強就業指導和權益維護。健全高校學生職業規劃與就業指導體系,高校按1∶500比例配齊配強就業指導教師,就業指導教師可參加相關職稱評聘。強化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離校前后信息銜接,落實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實名服務,至少提供1次職業指導、3次崗位推薦、1次職業培訓或就業見習機會。推進基本健康體檢項目結果互認,高校可不再組織畢業體檢。堅決防止和糾正性別、年齡、學歷、殘疾等就業歧視。(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衛生健康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強化困難幫扶。對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介紹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的,給予每人每年不高于120元的一次性職業介紹補貼。對脫貧家庭、低保家庭、零就業家庭高校畢業生,以及殘疾和長期失業高校畢業生,提供“一人一檔”“一人一策”精準服務,為每人至少提供3-5個針對性崗位信息。及時將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納入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范圍。實施共青團促進大學生就業行動。免除2022年及以前年度畢業生2022年應償還的國家助學貸款利息,本金可申請延期一年償還,不計復利;因疫情影響2022年未及時還款的,不影響其征信。(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鄉村振興局、市民政局、團市委、市殘聯、人行泰安市中心支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保障措施
(一)壓實工作責任。各縣(市、區)、功能區要充分發揮就業和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作用,明確目標任務,細化具體措施,壓實工作責任。駐泰各高校要強化“一把手”責任,大力開展書記校長訪企拓崗、百日沖刺促就業等活動,確保高校畢業生在離校前畢業去向落實率不低于去年同期水平。
(二)強化督導落實。將就業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納入各縣(市、區)、功能區高質量發展綜合績效考核,層層分解工作任務。健全督促指導、跟蹤檢查、反饋通報等工作機制,及時調度各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就業工作履職情況、就業政策落實情況、就業指標完成情況,推動工作落實。
(三)營造良好氛圍。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加大穩就業政策措施落實力度,積極開展就業典型推廣活動,引導高校畢業生等群體樹立正確的擇業觀、就業觀,穩定就業預期,促進充分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