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功能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直屬單位,省屬以上駐泰各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水資源管理,強化水資源剛性約束,實現水資源集約節約安全利用,根據上級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戰略,堅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產”原則,遵循“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治水方針,以水資源作為最大剛性約束,以水資源優化配置和節約保護為重點,以強化取用水監管為手段,以健全責任考核制度為保障,全面提高用水效率,在優質水資源、健康水生態、宜居水環境等方面實現新突破,為新時代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市建設提供有力支撐。
(二)總體目標。統籌地表水、地下水和非常規水等各類水源,優化水資源配置,推進水資源集約節約安全利用,筑牢水資源剛性約束底線;實施水源地建設,強化水生態修復,完善水網體系,著力解決制約高質量發展的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等方面突出問題。到“十四五”末,用水總量控制在12.24億立方米以內,萬元GDP用水量、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比2020年分別下降16%、10%;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達到0.6630;將非常規水納入水資源統一配置,利用總量達到1.5億立方米以上;城市再生水回用率達到55%;全市水環境質量不斷改善,重要河湖生態水量得到有效保障。
二、主要任務
(一)嚴格總量控制,強化剛性約束
1.強化水資源論證。對相關行業規劃、各類開發區和新區規劃、重大產業和項目開展水資源論證,落實水資源論證區域評估和取水許可告知承諾制,確保產業結構、布局、規模與水資源承載能力相協調。(責任單位:市水利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配合)
2.嚴格取水許可審批。落實取水許可制度,從嚴控制新增取水許可審批。對取用水總量接近年度用水控制指標的縣(市、區)、功能區,限制審批該區域內建設項目新增取水;對取用水總量超過年度用水控制指標的縣(市、區)、功能區,除取用非常規水源的建設項目外,暫停審批該區域內建設項目新增取水。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和行業用水定額管理制度,對不符合產業政策、與當地水資源條件不相適應的項目一律不予審批。大汶河地表水水資源超載期間,暫停審批不符合政策規定的大汶河地表水新增取水。(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市水利局配合)
3.加強計劃用水管理。按照“統籌協調、綜合平衡、留有余地”的原則,分水源、分用途制定并下達年度(月份)取水計劃,實現納入取水許可管理的用水戶以及年用水量1萬立方米(含)以上的非居民用水戶計劃用水全覆蓋。強化用水計劃監管,嚴格水量核定,對超計劃(定額)用水戶依法依規加收水資源稅。嚴格執行城鎮公共供水管網供水居民用水階梯水價制度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額(計劃)累進加價制度。(責任單位:市水利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稅務局、泰山城建集團按職責分工負責)
4.強化河湖水量調度管控。嚴格落實省水量調度方案,編制大汶河等重要河湖水資源水量調度方案。執行省下達的年度水量調度計劃,根據水量調度方案、年度預測來水量、用水需求和水工程蓄水情況、生態流量管控指標等,申請予以動態調整。(責任單位:市水利局牽頭,市水文中心配合)
5.落實取用水監督管理。深入開展取用水專項整治提升行動,通過日常監管、專項檢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等方式,加大對違法違規取用水行為的查處力度。建設重點取用水戶遠程在線計量監控系統,逐步實現水資源稅納稅人遠程在線監控管理全覆蓋。(責任單位:市水利局牽頭,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稅務局配合)
(二)加強節水管理,提升用水效率
6.促進農業節水增效。積極推廣噴灌、微滴灌、低壓管道灌溉、水肥一體化、覆蓋保墑等高效節水灌溉技術,逐步擴大農業節水灌溉面積。實施灌區節水改造工程,以灌區水網建設為載體,通過鞏固、續建、新建等方式,在大中型灌區推進骨干灌排工程建設,配套完善計量設施,提升信息化支撐能力,打造設施完善、管理科學、節水高效、生態良好的現代化灌區。(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利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7.強化工業節水降耗。嚴格落實產業用水政策,實行用水定額管理,鼓勵水資源要素向高精尖企業傾斜。推廣先進節水工藝,加快企業節水改造,在重點行業開展水效領跑者遴選引領活動,通過標桿引領、對標達標,提高企業節約用水效率。(責任單位:市水利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8.推進城鎮節水降損。強化城市環衛、綠化景觀用水全過程管理。改造城市公共供水管網,健全管網檢漏機制,降低管網漏失率。逐步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節水標準的用水設備、產品,大力推廣使用生活節水器具。(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分別牽頭,市科技局、市水利局、泰山城建集團配合)
9.嚴格節水監督管理。將國家、省、市三級重點監控用水單位名錄作為重點,開展節水專項監督檢查。規劃和建設項目在水資源論證階段應進行節水評價,執行節水評價登記制度。嚴格落實節水“三同時”要求,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新增取水的,應配套建設再生水利用、節水器具、雨水利用等節水設施。推進洗浴、洗車、游泳館、人工滑雪場、洗滌、賓館等特種行業用水定額管理全覆蓋,積極推廣使用低耗水、循環用水等節水技術、設備和設施。(責任單位:市水利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配合)
10.加強節水型社會建設。開展節水載體創建,到2025年,市級黨政機關及市屬事業單位全部建成節水型單位,納入國家、省重點監控單位范圍的高耗水企業全部建成節水型單位,駐泰高校全部建成節水型高校。積極創建節水標桿、節水小區等,充分發揮典型示范作用。(責任單位:市水利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優化水資源配置,加強要素保障
11.推動水權轉讓交易。堅持市場配置與政府調控相結合,探索完善水權轉讓交易制度。明晰區域水權、取水權、灌溉用水戶水權,積極培育水權市場,支持、引導用水戶通過水權交易平臺交易結余許可水量,充分發揮價格杠桿的調節作用,強化新型工業化強市建設水資源要素保障。(責任單位:市水利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行政審批服務局配合)
12.挖掘黃河水用水潛力。加快引黃入泰工程、肥城群將湖水廠、東平濱湖水廠等引黃工程設施建設,提高引黃指標利用率。(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水利局分別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東平湖管理局、泰山城建集團配合)
(四)加強工程建設,完善基礎設施
13.建設水源工程。規劃建設南水北調東線二期工程泰安支線工程。科學規劃論證實施小型水庫除險加固、中小型水庫增容、新建中小型水庫等工程,提高雨洪資源利用率;加快大汶河磚舍攔河閘以及尚莊爐水庫、彩山水庫、直界水庫增容等工程建設。(責任單位:市水利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配合)
14.實施水系連通工程。科學規劃論證實施田山灌區(肥城)干渠與河湖連通工程、東平縣水系連通及水美鄉村試點縣建設工程。(責任單位:市水利局牽頭)
15.實施供水工程。按照“政府主導、市場為主,優水優用、優質優價”原則,大力推進市民飲用優質自來水工程。繼續實施老舊供水管網改造工程,到2025年年底,城市供水管網漏失率降到7.9%以下。建成徂汶凈水廠、山口凈水廠,提升城市供水水質。推動農村供水管理體制改革,構建縣域供水網絡,提升農村飲水安全保障水平。(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水利局分別牽頭,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農業農村局、泰山城建集團配合)
(五)加大保護力度,持續改善水生態
16.推動和鞏固大汶河超載治理。嚴格落實《泰安市大汶河地表水超載治理方案》,壓實主體責任,堅持質量同行、建改同步,完善長效機制,鞏固治理成果,提升治理效能。(責任單位:市水利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能源局、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市水文中心、市稅務局、東平湖管理局、泰山城建集團配合)
17.規范地下水管理。嚴格落實《地下水管理條例》,完善地下水監管“一張圖”,實施地下水取水總量和水位雙控管理。除《地下水管理條例》規定的情形外,在地下水限制開采區內禁止新增取用地下水。依法加強自備井管理,逐步封閉未經批準的地下水取水工程和公共供水管網覆蓋區域內的自備水井。建設地下水環境監測網絡體系,積極防治地下水污染。(責任單位:市水利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分別牽頭,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配合)
18.強化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嚴格落實水源地名錄管理制度,科學劃定(調整)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組織開展重要飲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達標建設。制定水源地水質監測計劃,提升水質安全全指標監測能力,根據飲用水安全需要和水源地實際情況,相應調整水質監測項目和頻次,全面分析監測數據信息,精準掌握水源地飲用水安全狀況。一級保護區內不得新增農業種植面積,水源保護區劃定前已有的農田要嚴格控制化肥、農藥等非點源污染,并逐步退出。(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9.推進水土流失治理。全面落實《山東省水土保持規劃》《泰安市水土保持規劃》,開展典型監測點水土流失監測,按照系統治理、綜合防治的原則,以水土保持生態建設為重點,強化技術支撐,推進水土流失治理。依托“天地一體化”監管系統,實現生產建設項目事中事后監管全覆蓋。(責任單位:市水利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文中心配合)
20.加強水環境治理。持續推進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加大河道整治力度,建設攔河壩、水閘、谷坊、非鋪底河床、生態緩坡、人工濕地公園等,增加河道滲漏調蓄能力,在具備條件的河道采取自然生態駁岸、彎曲河岸線等生態措施。通過控源截污、河道清淤疏浚、補水活水和增加河道植被等手段,防止雨水徑流污染,提高河道水體質量。(責任單位:市水利局、市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1.深入推進河湖長制。建立健全河湖管護長效機制,圍繞加強水資源保護、河湖水域岸線管理保護、水污染防治、水環境治理、水生態修復、執法監管等重點任務,強化河湖長責任落實,加大河湖治理管護力度。(責任單位:市水利局牽頭,市級河湖長制辦公室成員單位配合)
22.促進水資源信息化管理。強化資金保障,完善重點用水戶和河湖、地下取用水監控體系,優化邊界河流斷面、大中型水庫、重要飲用水水源地等監測站網,配齊監控平臺、終端等監控設施。嚴格監控用水戶取水量、河道來水量、水庫蓄水量和地下水位變化等情況,為科學評價、合理調度、有效控制、優化配置水資源提供信息化支撐。(責任單位:市水利局牽頭,市財政局、市水文中心配合)
(六)加強再生水利用,提高綜合效益
23.加快建設雨水、礦井水利用系統。推進海綿城市建設,構建自凈自滲、蓄洪得當、排用結合的城市良性水循環系統。完善雨水收集利用設施,因地制宜發展地下蓄水設施、微型集水罐等集雨設施。提高礦井疏干水水質處理能力和回用比例,督促煤炭行業將礦井疏干水作為主要生產水源,新建或擴建項目具備使用礦井水條件的,優先使用礦井水。(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水利局、市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4.推進企業再生水利用。推廣循環用水和多級串聯用水等先進技術,推動工業廢水資源化利用,提升工業廢水回收利用水平。鼓勵高耗水企業直接利用再生水作為生產水源,對符合使用再生水作為生產水源條件的企業,應當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優先使用再生水。落實企業使用中水免征水資源稅政策,完善再生水價格體系,形成由市場調節供需的良性價格機制。(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稅務局、泰山城建集團按職責分工負責)
25.推進城市再生水利用。將再生水納入水資源統一配置,完善再生水利用配套設施建設和管理,城市環衛、園林綠化、景觀用水等優先使用再生水,提升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泰山城建集團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水資源管理工作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各級政府要切實擔起主體責任,統籌抓好水資源管理和經濟社會發展。將水資源集約節約利用成效納入地方高質量發展綜合考核體系,推動水資源管理各項任務高效落實。市、縣(市、區)水行政主管部門,功能區水利主管單位負責本轄區內水資源的具體管理和監督;市直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建立完善水資源管理協調機制,在各自職責范圍內配合做好水資源管理工作,抓好行業內用水管理。
(二)加強資金保障。各級財政部門要保障水資源節約、利用、保護和管理工作經費,對水資源保障能力建設、管理系統建設、節水技術示范與推廣應用、飲用水水源地及水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非常規水資源開發利用等給予重點支持。要發揮政府資金在水資源利用和管理中的主導作用,引導社會資本積極參與,拓寬投資渠道,形成長效、穩定的水資源管理投入機制。
(三)加強政策引導。對水資源集約節約管理水平高的縣(市、區)、功能區,適當調增用水指標;對水資源考核成績落后的,核減其下一年度用水總量控制指標,依法依規暫停其新增用水許可審批。
(四)加強宣傳教育。完善公眾參與機制,充分發揮社會監督和行業自律作用。利用報紙、廣播、電視和政府網站等新聞媒介,加強水資源節約保護公益宣傳,廣泛開展基本水情、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形成全社會節約用水、科學用水的良好風尚。
泰安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