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任〔2022〕44號 泰安市人民政府關于李鵬等工作人員免職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功能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直屬單位,省屬以上駐泰各單位:
市人民政府決定,免去:
李鵬的泰安仲裁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高隆生的泰安市民營經濟發展服務中心副縣級干部職務;
梁孝祥的泰安市農業經濟發展服務中心(泰安市農村經濟管理服務站)副主任(副站長)職務;
張燦宏的泰安市中心醫院分院(泰安市傳染病醫院、泰安市職業病醫院)院長職務。
泰安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9日
(注:2023年1月5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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