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決策部署,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推進公共服務改革,加強民用水表全鏈條監管,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根據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揭榜掛帥工作部署,結合我市實際,我局草擬了《泰安市民用水表強制檢定改革試點方案(征求意見稿)》,為廣泛聽取社會公眾意見,現將征求意見稿全文公布,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公眾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
一、通過信函將意見建議寄至:泰安市東岳大街439號(郵編:271000)泰安市市場監管局計量科,并注明“泰安市民用水表強制檢定改革試點意見建議”字樣。
二、通過電子郵件將意見發至:scjgjlk@ta.shandong.cn。
公開征求意見時間自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22日。
聯系電話:0538-6136851。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第二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可以根據需要設置計量檢定機構,或者授權其他單位的計量檢定機構,執行強制檢定和其他檢定、測試任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可以根據需要,采取以下形式授權其他單位的計量檢定機構和技術機構,在規定的范圍內執行強制檢定和其他檢定、測試任務:
(一)授權專業性或區域性計量檢定機構,作為法定計量檢定機構;
(二)授權建立社會公用計量標準;
(三)授權某一部門或某一單位的計量檢定機構,對其內部使用的強制檢定計量器具執行強制檢定;
(四)授權有關技術機構,承擔法律規定的其他檢定、測試任務。
《計量授權管理辦法》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應根據本行政區實施計量法的需要,充分發揮社會技術力量的作用,按照統籌規劃、經濟合理、就地就近、方便生產、利于管理的原則,實行計量授權。
一、制定《方案》的背景和必要性
按照《計量法》《產品質量法》等相關要求,我國對用于貿易結算的民用水表實施“首次強制檢定,限期使用,到期輪換”強制管理,生產企業必須對制造的計量器具進行出廠檢定,保證產品計量性能合格,使用單位在使用前需經法定計量檢定機構首次檢定合格方可安裝使用,切實保障民用水表量值準確可靠,保護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隨著供水制度改革和強制檢定收費停征,民用水表計量監管出現了市場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檢定效能低下、企業經營成本較高、機構重復工作等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對現有民用水表進行出廠檢定和首次檢定合并實施改革,對于減少企業運營成本、營造良好市場環境、更好發揮政府職能、切實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
二、制定《方案》的依據和可行性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精神,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計量司在《2019年全國市場監管系統計量工作要點》中提出“試點開展計量器具出廠檢定和使用中的首次檢定合并實施”。2019年9月,市場監管總局進行民用水電氣“三表”出廠檢定、首次強制檢定合并實施改革試點調研,鼓勵各省市結合生產企業和強制檢定工作實施開展“二檢合一”試點探索。2021年,總局計量司在《2021年全國計量工作要點》中提出“推進電動洗車充電樁檢定新模式試點、貿易結算用計量器具檢定管理制度改革試點等相關試點工作”、“支持地方結合實際大膽探索創新計量管理模式與機制”。2022年,總局計量司在《2022年全國計量工作要點》中提出“推動計量器具監管方式多元化。充分運用大數據、物聯網、區塊鏈等技術,開展狀態評價、大數據實時監控、抽樣檢定等新型計量器具監管方式試點”,鼓勵支持各省市開展試點工作。目前,浙江省、河北省、江蘇省、安徽省、江西省、湖南省、四川省、北京市、上海市、重慶市等10多個省市均開展了“二檢合一”試點工作。
三、《方案》的起草過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計量授權管理辦法》和《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調整實施強制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的公告》等相關規定,結合省局揭榜掛帥工作要求,參照有關省市試點方案,經專題研究討論并征求相關部門以及專業人士的意見建議,形成《試點方案》征求意見稿。
四、《方案》的主要內容
《方案》主體部分共四個方面,主要就總體思路、改革依據、試點內容、試點時間和范圍、試點要求、工作流程、工作機制、保障措施等進行明確和規范,確保依法依規做好我市民用水表出廠檢定和首次檢定合并實施工作。
在改革試點企業的評選上,由企業自愿申報,在滿足試點條件的前提下擇優選取。
在考核標準上,對注冊地、生產場地、人員配備、設施設備、管理體系等進行了要求,并根據有關規定要求進行考核,考核通過后評選為試點企業。
《方案》強調了建立完善試點企業計量保障制度。完善企業自我聲明制度、檢定結果公示制度、失準處置制度。
《方案》強調了要加強“二檢合一”工作全過程監管,加大試點企業產品出廠前監督抽查力度,完善處罰懲戒機制,對抽樣不合格和違反公開承諾,偽造檢定數據、檢定證書和檢定合格證等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