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規劃修編背景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垃圾分類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持為民初心,堅持文明養成,堅持問題導向,堅持系統思維,持續推進垃圾分類工作提質增效,助力提升群眾文明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
二、規劃目的
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給上海市垃圾分類志愿者的重要回信精神,精心謀劃安排,認真組織實施,強化宣傳動員,統籌立法執法,推動科技賦能,補齊設施短板,加強督導評估,著力解決泰安市環境衛生行業的突出問題,確保垃圾分類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進一步完善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生活垃圾分類體系,加快建立穩定、高效、協同、集約的環境衛生設施設備體系,努力提升泰安市的垃圾治理水平,讓垃圾分類成為引領低碳生活的新時尚,讓綠色成為泰安發展的最靚底色。
三、規劃依據
本規劃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2019年修正)、《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2017年3月1日修正版)、《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2015 年修訂)、《山東省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2019年12月30日、《泰安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泰安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2020年11月1日起實施等。
四、規劃主要內容
《規劃(征求意見稿)》共十二章九十條,主要內容為:
一是明確規劃總則。第一章明確了規劃的總則要求,規劃期限為2021-2035年,以泰安市中心城區為主,下轄市(縣)參照執行。規劃將按照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總體要求,實現泰安市環境衛生工作的“收運高效標準化,處理協同低碳化,設施集約高質化,管理云端智慧化”的新“四化”目標,提升泰安市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自豪感。
二是生活垃圾管理。第三章第一節、第四章第一節明確了泰安市針對生活垃圾分類的全過程管理,分類投放環節宜重點開展“五導”和“八有”工作,“五導”是指標準法規先導、進區入戶指導、站點桶邊輔導、宣傳激勵引導、監督考核督導,“八有”是指有設施、有標識、有公示、有宣傳、有督導、有考核、有管理、有實效;分類收運包括對分類收集、分類運輸的各類要求細化;分類處理以生活垃圾分類為抓手,推動泰安市生活垃圾處理的資源回收、循環利用和源頭減量,以循環經濟零碳產業園區為主要設施形式,承接泰安市大部分的生活垃圾分類處理設施,解決垃圾處理設施選址建設問題。管理體系則是在明確市城管局作為泰安市生活垃圾主管單位后,建立發展改革、財政、自然資源和規劃、住房城鄉建設、生態環境、交通運輸等多部門聯動管理機制,提升管理效率與質量。
三是建筑垃圾管理。第三章第二節、第四章第二節明確了泰安市針對建筑垃圾的全過程管理,通過建筑垃圾產生源頭減量、源頭分類、分類管控、分類收運、分類處置等方式解決建筑垃圾治理難題。
四是環衛基礎設施保障。第四十三至四十八條確定泰安市中心城區環衛公共廁所、環衛工人休息室等設施的建設要求和具體需求。
五是環衛清掃保潔要求。第四十九至五十四條確定了泰安市中心城區清掃保潔將按照強化政府部門管理;推行機械化清掃;建立競爭機制,逐步強化環衛作業市場化管理;完善道路清掃保潔系統建設;建立健全的道路清掃保潔監督機制;美化環境與提高意識相結合;加大對垃圾收集過程中污染區域的保潔力度等要求執行。確保背街小巷和冬季清冰雪作業質量。
六是保障措施。第五十六至第七十條明確了泰安市中心城區環衛設施設備投資需求,同時確定從組織、資金、政策、科技、用地以及宣教等方面支持泰安市環衛事業全面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