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可以登錄市城市管理局網站(網址:http://cgj.taian.gov.cn)獲取《泰安市(中心城區)城市排水專項規劃(2023-2035 年)》(報批稿),并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建議:
一、通過電子郵件將意見和建議發送至:
市城市管理局:cgjszglk@ta.shandong.cn
二、通過信函將意見和建議郵寄至:
泰安市長城路市城市管理局512室,電話:0538-8538523,郵編:271000
寄送信函時,請在信封上注明“泰安市(中心城區)城市排水專項規劃(2023-2035 年)(報批稿)修改意見”字樣。
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5年11月27日。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積極踐行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戰略,為系統化推進泰安市中心城區排水系統建設,助力城市高質量發展,從城市排水現狀和經濟發展需要出發,特制定《泰安市(中心城區)城市排水專項規劃(2023-2035 年)》(報批稿)。根據工作要求,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一、規劃修編背景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積極踐行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戰略,響應山東省“七網行動計劃”“污水處理提質增效”“兩清零、一提標”政策要求,針對泰安市中心城區排水系統面臨的新挑戰,系統化推進其建設與發展,保障城市生態環境安全。
二、規劃目的
圍繞規劃背景,本規劃旨在構建“安全可靠、科學合理、綠色生態、智能高效”的排水系統,具體實現以下目標:提高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與處理效能,提升非常規水資源利用水平,有效防治城市內澇,為泰安市中心城區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的水生態保障。
三、規劃依據
本規劃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2019年修正)》、《城市排水工程規劃規范》(GB50318-2017)、《山東省城市排水專項規劃編制綱要(試行)》(2012年)、《泰安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等。
四、規劃主要內容
《規劃》共十一章五十五條,主要內容為:
一是明確規劃總則。第四條明確了規劃期限為2023-2035年,第五條明確了以泰安市中心城區為規劃范圍。第七條明確了規劃以五大指標為核心控制目標: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城市再生水利用率、污水集中處理率、污泥無害化處置率、內澇防治重現期。以此系統化引領中心城區污水、雨水及再生水工程規劃與建設。
二是污水工程規劃。第三章第十條和提十二條明確了通過科學預測污水量,結合泰安市地勢、污水排放特點以及污水處理廠承擔匯水范圍,合理劃分中心城區污水分區。第十三條、十六條和十九條明確了依照泰安市現狀污水處理廠分布和處理現狀情況,確定現狀污水處理廠處理規模和出水水質要求;同時規劃新建污水處理廠,提高中心城區污水處理規模,保障污水集中處理率穩定達標。考慮現狀污水管道布局和泰安市中心城區北高南低地勢特點,規劃新建和更新改造污水管道,提升中心城區污水收集效能。
三是雨水工程規劃。第五章第二十六條、二十七條、二十八條、二十九條、三十一條、三十三條和三十四條明確了以泰安市中心城區現狀的泮河、七里河、奈河、梳洗河、明堂河等主要河道為雨水收納水體,按照國家和山東省對雨水管道設計重現期要求,結合中心城區地勢、用地布局、豎向和水系格局等,遵循高水高排、低水低排、自排與機排相結合的原則,合理規劃雨水排水分區和布置雨水管道。通過雨水管道和雨水泵站等設施的規劃設計,提高內澇防治標準重現期,消除中心城區積水點,加強雨水徑流污染控制。
四是污水處理廠再生水工程規劃。第七章第三十八條明確了通過對中心城區再生水用戶用水潛力分析,合理預測再生水使用量。第四十一條明確了規劃以泰安市中心城區現狀污水廠和規劃污水廠出水作為再生水水源,沿著濱河景觀路、萬官大街等道路敷設再生水主管道,提高中心城區污水處理廠再生水利用率。
五是規劃實施保障措施。第十章明確了通過法律、政策、資金、管理等綜合保障措施,遵循近遠結合的實施原則,以確保排水工程有序推進、系統完善和排水安全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