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任務(第24項)已完成整改,根據《山東省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驗收銷號工作規定》(魯環督改辦〔2022〕8號)要求,現將任務整改情況進行公示。
一、整改任務
農業用水粗放。山東省70%以上的黃河水用于農田灌溉,農業節水意義重大。《山東省水資源條例》明確,農業灌溉應當采用管灌、噴灌、微灌和水肥一體化等先進節水方式,已建成的不符合節水要求的農業用水設施,應當進行更新改造。但沿黃各市農業節水工作推進緩慢,用水方式比較粗放。全省引黃灌區2700萬畝有效灌溉面積中,1020萬畝未達到節水灌溉要求。
二、整改目標
2025年年底前,涉及引黃灌區內有效灌溉面積中農田節水灌溉面積達到80%以上。
三、整改措施及具體落實情況
(一)強化組織領導,強力推進整改落實。一是召開問題整改專題會議,市農業農村局把整改工作作為一項政治任務,主動認領問題,逐項分解任務,研究部署整改措施,堅決落實任務整改,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壓實縣級責任,形成“黨政同責、部門聯動、齊抓共管”工作格局,建立“整改—監測—評估—提升”閉環工作機制。二是緊盯整改目標任務,組織專家會同水利、發改等部門到涉及整改任務的肥城市和東平縣,對兩地引黃灌區設計規劃、涉及范圍、高標準農田數量、有效灌溉面積等進行調研摸底。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優先安排在引黃灌區,確保整改目標任務早規劃、早落實、早完成。三是科學管控項目建設流程,采用“五步驟”評審工作法,規范評審流程,強化評審質量,嚴把項目立項關,確保高效節水全覆蓋,因地制宜打造高效節水灌溉示范區,提高農業灌溉用水效率,提升農業可持續發展能力。
(二)強化質量管理,嚴把整改實施關。一是推行“六到位”工作法,做到項目建設法人制執行到位,政府采購招投標管理到位,施工企業規范施工措施到位,監理、審計單位全程跟蹤監管到位,縣鄉兩級主管部門組織保障到位,市級監督履行到位。二是深入施工現場指導項目建設,項目建設關鍵時期深入現場指導建設進度,檢查施工質量,推動整改任務安全高質量完成。三是建立定期調度機制,每周調度工程進度和資金支付情況,對工程進度較慢、存在問題較多的項目,采取調研指導、函件推進、個別約談等方式傳導壓力,加快整改任務落實。
(三)落實建設標準,嚴把項目驗收關。一是壓實縣級竣工驗收初驗責任,強化項目監理、審計職責,凡是未向市級提報項目審計報告、縣級初驗報告、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的,一律視為未達到竣工驗收條件,市級不組織竣工驗收。二是提高市級竣工驗收標準,嚴格篩選高水平的竣工驗收專家團隊,對工程數量、建設質量、資金審計風險防控進行嚴格審查。三是強化問題整改落實,對驗收中發現的問題及時下發整改通知,對整改后工程進行二次復驗,確保所有問題整改落實到位,達到竣工驗收標準。
(四)堅持標本兼治,構建監管長效機制。一是健全質量監督機制。市級先后出臺了《泰安市農田建設項目管理辦法》《泰安市耕地建設與利用資金管理實施細則》等10余項制度。創新制定項目施工證明材料審核制度,對建設項目實行全過程精準監管。二是健全長效管護機制。壓實縣級主體責任,將高標準農田運營管護等事項列入鄉鎮履職清單。出臺《高標準農田資產管理辦法》,項目資產及時納入鎮村“三資”臺賬管理。制定《泰安市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工程運行管護實施細則》,逐設施明確管護責任主體,有效解決“有人建、無人管”難題。三是健全資金監管機制。會同財政部門設立農田建設資金專用子賬戶,實現項目資金專賬監管、專賬調撥、專賬清算,確保專款專用、安全高效。
四、整改完成情況
泰安市已完成全部整改目標任務,達到高效節水灌溉要求。共整改節水灌溉面積14萬畝,涵蓋肥城市4萬畝(涉及湖屯鎮2.125萬畝、石橫鎮1.604萬畝、王瓜店街道0.271萬畝);東平縣10萬畝(涉及斑鳩店鎮0.5萬畝、銀山鎮4.2萬畝、戴廟鎮1.3萬畝、商老莊鄉4萬畝)。其中,灌區內實施高標準農田節水工程完成整改面積2.5萬畝,涉及引黃灌區內有效灌溉面積中農田節水灌溉面積達到80%以上。2025年1月10日,市農業農村局組織專家對縣級整改情況進行了市級驗收,并按程序向上級有關部門提交銷號申請報告。
五、銷號驗收情況
該項反饋問題整改情況于2025年10月28日通過省農業農村廳銷號驗收。
公示時間:2025年11月10日至11月21日(10個工作日)。
如有異議,請致電泰安市農業農村局,聯系電話:0538-8220489。
泰安市農業農村局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