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辦字〔2018〕3號 泰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泰安市數字地理空間框架建設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
TACR—2018—0020001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直屬單位,省屬以上駐泰各單位:
《泰安市數字地理空間框架建設使用管理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泰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2月11日
泰安市數字地理空間框架建設使用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數字泰安地理空間框架建設,提高基礎地理信息資源的共享程度和網絡化服務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國土資源部《重要地理信息數據審核公布管理規定》、國家測繪局《國家基礎地理信息數據使用許可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數字泰安地理空間框架是泰安空間信息基礎設施的重要組成部分,由數據體系、目錄與交換體系、標準體系、組織運行體系和公共服務體系等構成。
第三條 數字泰安地理空間框架由市政府統一組織建設,各級各部門、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公眾根據權限共享使用。
第四條 市政府數字泰安地理空間框架建設與應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框架建設及推廣應用的領導協調工作。
市國土資源部門(市測繪部門)會同市信息化主管部門、市電子政務辦公室共同負責數字泰安地理空間框架項目的總體建設與推廣應用,做好項目的綜合協調、共建共享、應用服務等工作。
市規劃部門負責泰城城市測量數字化地理信息管理服務工作。
第五條 市國土資源部門(市測繪部門)是牽頭單位,負責項目的具體組織實施,其主要工作內容是:
?。ㄒ唬┴撠煍底痔┌驳乩硇畔⒐财脚_的管理、更新與日常維護工作;
?。ǘ┴撠熁A地理信息數據集的編目、管理與更新維護工作;
?。ㄈ┴撠煍底痔┌驳乩砜臻g框架數據集目錄的注冊、發布與更新維護;
(四)負責數字泰安地理空間框架數據集目錄內容的分發、管理與更新維護,并提供社會化服務。
第六條 使用或擁有地理空間信息資源的單位共同參與框架建設及完善工作,負責提供本單位專業信息數據集。其主要工作內容是:
?。ㄒ唬┴撠煴締挝粚I信息數據集信息資源的編目;
?。ǘΡ締挝坏膶I信息數據集資源目錄內容設置使用權限;
?。ㄈ┘皶r提供本單位專業信息數據集并負責定期更新。
第七條 市國家保密主管部門、國家安全主管部門負責對數字泰安地理空間框架建設的安全保密工作進行技術指導與監督檢查,確??蚣芙ㄔO符合國家安全保密相關規定要求。
第八條 基礎地理信息數據集為國家保密信息,其建設、維護、更新、使用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 公共管理基礎地理信息數據集和公共管理信息圖層數據集數據經保密處理后,可通過泰安市電子政務專網提供給各級政府部門作為一般電子政務應用,在使用過程中應當保證使用環境與互聯網物理隔離。各部門可通過數字泰安地理信息公共平臺,在權限范圍內獲取使用基礎地理信息。
第十條 公共服務地理信息數據集,經保密處理并經市國土資源部門(市測繪部門)等相關部門審核批準后,可在互聯網上為社會公眾提供服務。
第十一條 數字泰安地理空間框架基礎地理信息管理系統是泰安市唯一的基礎地理信息管理系統,所有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全部納入其中進行管理,其他部門不再單獨進行基礎地理信息管理系統的開發建設,以充分保證基礎地理信息數據源的一致性。
第十二條 數字泰安地理空間框架通過接口式、搭建式、嵌入式和在線服務等方式,在泰安市電子政務網和公眾互聯網上為市政府各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公眾提供統一的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和應用支撐服務。
第十三條 市政府各部門在進行政務信息系統和公眾服務信息系統建設時,涉及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和應用服務的,原則上應在數字泰安地理空間框架的基礎上,采用數字泰安地理空間框架信息資源進行開發建設,避免重復投入。
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部門應用信息系統應通過二次開發接口與數字泰安地理空間框架管理平臺實現對接和互聯互通,通過公共平臺加載最新測繪成果,并逐步統一到數字泰安地理信息公共平臺上來;尚未開展或正在開展應用信息系統建設的部門,應結合數字泰安地理信息公共平臺進行開發應用,避免重復建設。
第十四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擅自向國(境)外提供未公開的基礎地理空間信息或者泄露涉密數據的,對直接責任人員及其主管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五條 市政府各部門使用財政性資金進行地理信息應用系統建設,未經市信息化主管部門、市電子政務辦公室審核并報市政府批準,重復建設造成損失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十六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數字泰安地理空間框架建設管理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擅自對外提供涉密信息或者在數字泰安地理空間框架建設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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