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功能區管委,市直各有關部門、直屬單位,省屬以上駐泰各有關單位:
《泰安市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泰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7月17日
泰安市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政府關于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的工作部署,按照《山東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實施意見》(魯政辦發〔2020〕11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2020年9月底前,基層政府(包括各縣、市、區政府,功能區管委及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對照國務院部門制定的26個試點領域標準指引,結合權責清單和公共服務事項清單,編制完成本級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在縣級政府門戶網站集中公開發布。
2022年6月底前,根據國務院相關部門其他領域標準指引編制情況,基層政府進一步完善本級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并認真抓好落實。
到2023年,全面完成魯政辦發〔2020〕11號確定的各項工作任務,建成統一規范的基層政務公開標準體系,全市政務公開工作邁上新臺階。
二、重點工作
(一)高標準編制試點領域標準指引。基層政府編制的本級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應當包括公開事項的名稱、內容、依據、時限、主體、方式、渠道、公開對象等要素。編制目錄要因地制宜、實事求是,體現地區和領域特點,避免公開事項及標準“一刀切”。各縣(市、區)政府、功能區管委作為主體責任單位,要統籌抓好轄區內標準指引的落實,并指導監督各職能部門、鄉鎮(街道)落實到位;市直有關部門(單位)作為業務領域指導單位,加強對基層政府及職能部門的業務指導,推動本業務領域標準指引的落實(具體任務分工見附件)。
(二)優化完善基層政務公開制度體系。完善政府信息管理機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動態調整機制,及時調整更新相關內容。健全基層行政決策公眾參與機制,明確公眾參與行政決策的事項范圍、參與方式、參與渠道,并向社會公開。落實利益相關方、群眾代表、專家、媒體等列席政府有關會議制度。完善政策解讀回應機制,嚴格落實政策解讀方案、解讀材料與政策文件同步組織、同步審簽、同步部署的工作機制,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影響市場預期的重要政策進行解讀。規范依申請公開工作機制,重視民眾合理訴求,依法依規準確予以答復反饋。基層政府要創新政務公開方式方法,指導支持村(居)民委員會依法自治和公開屬于自治范圍內的事項,完善基層政務公開與村(居)務公開協同機制。
(三)加快基層政務公開平臺規范化建設。按照有關要求,在縣級政府門戶網站集中發布本級政府及職能部門及鄉鎮(街道)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綜合利用政務微博、微信、客戶端等政務新媒體和廣播、電視、報紙、政務公開欄等形式,發布相關信息,拓寬公開渠道。設立政務公開專區,提供政府信息查詢、信息公開申請、辦事咨詢等相關服務。
三、工作步驟和時間安排
(一)啟動階段(7月31日前完成)各縣(市、區)、功能區要于7月底前出臺本轄區實施方案,明確任務分工和推進舉措,組織基層政務公開工作人員開展一次標準化業務培訓。要在本級政府門戶網站顯著位置開設“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專題”,及時公開工作動態和相關信息。
(二)編制階段(9月30日前完成)基層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要全面完成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的編制,推動開展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示范點創建工作。
(三)落實階段(11月30日前完成)基層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要按照本級政府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組織落實;各縣(市、區)要在政府網站等平臺主動公開相關信息,進一步完善標準體系和內容,重點打造本轄區、本領域亮點工作。
四、組織保障
基層政府作為責任主體要切實做好基層政務公開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推進和監督檢查;要配齊配強專職工作人員,保障必要工作力量。有關職能部門要將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對縣級部門的業務指導和調度督導。各縣(市、區)、功能區要積極推進特色和亮點工作,著重打造本轄區示范點,進一步加強示范帶動,將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情況列入全市政務公開考核指標體系,把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情況作為評價基層工作成效的重要內容。基層政府要健全監督考核機制,對工作進展緩慢的要求責任主體加快進度,并及時協調、解決存在問題,確保在規定時間節點完成目標任務。要加強理論研究,及時總結經驗、改進工作,做好宣傳推廣。
附件:
基層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試點領域編制任務分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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