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政策出臺的背景
就業是民生之本,關系千家萬戶的生活。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就業工作,堅持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和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就業局勢保持了總體穩定。2021年8月,省政府出臺了《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強化就業優先政策做好穩就業保就業工作的通知》(魯政發〔2021〕136號),對進一步強化就業優先政策、做好穩就業保就業工作提出了十條措施,各市人民政府應制定出臺相應的實施細則或意見。
二、 政策出臺的依據
按照省政府出臺的《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強化就業優先政策做好穩就業保就業工作的通知》(魯政發〔2021〕136號)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出臺我市關于做好強化就業優先政策做好穩就業保就業工作的政策措施。
三、 政策出臺的目的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政府關于強化就業優先政策做好穩就業保就業的重大決策部署,全面落實《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強化就業優先政策做好穩就業保就業工作的通知》(魯政發〔2021〕136號)要求,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按照市政府要求,認真學習省政府意見精神,結合我市實際,進一步明確各部門單位職責分工,確保政策落實落地,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經市政府同意,日前正式印發《泰安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強化就業優先政策做好穩就業保就業工作的通知》。
四、 政策出臺的意義
文件的出臺,是繼2020年《泰安市人民政府關于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穩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泰政發〔2020〕5號)以來,我市出臺的又一個對就業創業政策含金量高、鼓勵扶持力度較大、責任部門分工明確的文件,將對進一步做好穩就業工作,保持我市就業形勢總體穩定、就業質量持續提高產生積極的影響。
五、 政策的主要內容
《強化就業優先政策的通知》從完善保障機制,幫助企業紓困解難;優化創業環境,全力推動創業就業;突出重點群體,全面提升就業質量;調優產業結構,大力拓寬就業渠道;加強動態監測,防范化解失業風險;強化能力提升,全面提升人員素質;強化政策引領,營造良好就業氛圍等7個方面,提出了14個項穩就業保就業政策措施。
(一)完善保障機制,幫助企業紓困解難
1.優化用工保障服務。積極開展企業用工保障服務專項行動,搭建就業服務平臺,搭建就業供需平臺。健全重點企業常態化用工服務機制,加強共享用工指導服務,促進用工余缺調劑合作。優化企業用工生態,對勞動關系和諧企業開展聯合激勵。為符合條件的新就業無房職工發放住房租賃補貼。建設5000套人才保障住房,以低于市場租金標準向符合條件的人才提供。
2.降低企業用工成本。階段性降低失業、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延續實施至2022年4月30日。統籌地區2020年末失業保險基金滾存結余具備1年以上備付能力的,繼續實施穩崗返還政策,政策受理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
(二)優化創業環境,全力推動創業就業
1.強化創業扶持。深入開展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每年扶持1500名以上大學生創業。完善創業擔保貸款政策體系,按照擔保基金放大5至10倍的規模提供擔保服務。逐步將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納入財政預算。
2.狠抓創業載體建設。加大對重點人群創業的扶持力度,積極引導創業帶動就業。凡認定為省級創業載體的,要安排一定比例的場地向應屆高校畢業生、返鄉創業農民工、殘疾人等群體免費提供。深化創業型城市、街道、社區創建,開展創業大賽、創業典型人物選樹活動。
3.鼓勵返鄉入鄉創業。依托創業孵化基地、創業園區等資源在脫貧地區建設一批返鄉入鄉創業園、創業孵化基地,完善扶持政策,吸引農民工、高校畢業生和退役軍人等返鄉入鄉創業。
(三)突出重點群體,全面提升就業質量
1.積極推進高校畢業生等群體就業。深入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促進計劃。2021年1月至12月,對見習期未滿與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的,給予見習單位剩余期限見習補貼。加大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對應屆畢業生的招錄(招聘)力度。擴大教師特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西部計劃”等基層項目招募規模。健全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大力支持畢業生創業創新,開展常態化專項招聘,對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開展實名制就業幫扶。
2.保障困難人員就業。建立即時援助、“零就業”家庭動態消零機制,依托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對就業困難人員提供精準化就業援助。完善公益性崗位托底安置制度。在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領域積極推廣以工代賑方式。開發一批鄉村公益性崗位,兜底安置脫貧人口。大力培育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促進農村勞動力就地就近就業。繼續實施殘疾人就業創業工程。
(四)調優產業結構,大力拓寬就業渠道
1.調優產業結構。加快產業轉型升級,開展規模以上制造業企業技改擴規全覆蓋行動。大力推進服務業提檔升級。積極引進金融、文體、電子產業等現代服務業,深入推進省級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建設,實施服務業發展載體培育提升工程,打造一批省級服務業特色小鎮、創新中心等。
2.拓寬就業渠道。支持勞動者通過多種方式實現靈活就業,鼓勵通過個體經營增加非全日制就業機會。大力發展新就業形態。依法優化、簡化考試科目,降低網絡預約出租車靈活就業成本。大力推動新就業形態靈活就業意外傷害保險補貼政策落實。探索發布新就業形態、靈活就業人員較為集中的行業(工種)市場工資價位。加強新業態行業工會組織建設,建立專職集體協商指導員派駐制度。實施全民參保計劃。
(五)加強動態監測,防范化解失業風險
1.做好失業監測預警。將防范應對規模性失業風險列入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考核。針對產能調整、經貿摩擦、專項治理等因素,及時開展就業影響和失業風險評估,對可能引發規模性失業風險的,提前制定預案和應對措施。規范企業裁員行為,一個企業一次性裁員超過100人以上的,縣級政府應及時向市政府報告。建立健全輿情收集研判機制,密切關注規模裁員、失業風險等輿情,及時發布權威信息,防范惡意炒作。
2.強化失業人員保障。暢通線上線下失業登記,精準開展崗位推薦和就業服務。設立一批基層就業服務專員,緩解鄉鎮(街道)、村(社區)就業服務力量薄弱問題,使用就業補助資金給予補貼。繼續實施失業保險擴圍政策,保障范圍調整為2021年1月1日之后新發生的參保失業人員,政策受理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
(六)強化能力提升,全面提升人員素質
1.加強技能培訓。聚焦“十強”產業高質量發展,大力發展職業技術教育,完善人才貫通培養模式。深化職普融合、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創新開展“行校合作”,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繼續實施困難人員培訓生活費補貼。對2021年1月至12月,新吸納就業并組織開展以工代訓的中小微企業,按吸納人數給予企業每月500元/人、最長6個月的職業培訓補貼。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條件繼續放寬至企業在職職工參加失業保險1年以上,政策受理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
2.提升人力資源服務效能。實施人力資源服務業高質量發展行動。開展人力資源服務從業人員職業技能提升專項行動,依托知名高校、培訓機構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多層次、多渠道培育人力資源服務業緊缺人才,鼓勵政府向社會購買人力資源服務。開展人力資源服務行業促就業行動,構建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
(七)強化政策引領,營造良好就業氛圍
將穩定和擴大就業作為制定經濟增長目標的基準,強化城鎮新增就業、調查失業率剛性約束。積極調整到期促就業政策,加強政策銜接,優化政策供給,支持企業減負穩崗擴就業,全力釋放政策紅利。深入實施“創業泰山·樂業泰安”行動,持續抓好就業創業政策完善落實,規范優化就業創業工作經辦流程,確保政策落實服務落地。廣泛收集民營企業招聘崗位信息,開展好人才對接,鼓勵民營企業積極吸納勞動力,對就業與社會保障表現突出的給予表揚激勵。將就業貢獻度、用工規范度、安置殘疾人就業等作為涉企評選表彰的重要參考,充分發揮激勵作用。
六、政策落實的具體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是強化組織領導。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履行穩就業主體責任,健全就業工作議事協調機制,統籌推進穩就業工作。進一步完善多渠道就業資金投入保障機制,確保就業創業政策落實落地。提高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考核就業指標權重。對在穩就業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二是加大政策協同。實施就業優先政策,制定改革發展、產業調整、社會管理等重要政策時,綜合評估可能對就業產生的影響。對可能造成規模性失業的,政策牽頭部門應提前制定應對措施。制定實施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環保治理、城市管理政策,最大限度減小對就業的影響。
三是加強就業服務。廣泛開展系列公共就業服務專項活動,做到月月有專場、日日有招聘、時時有服務。建立失業人員常住地登記服務、定期聯系、分類分級服務制度。建設智慧就業服務大局,推行智能化認證、電子化簽章、不見面服務,實現全程網辦、全市通辦。推動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升級建設,制定公共就業服務標準,提升基層公共就業服務經辦能力。統籌編制資源,落實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編制標準。大力發展人力資源服務業,鼓勵發展人力資源服務新業態,深入開展人力資源市場秩序清理整頓。
四是狠抓政策落實。大力宣傳穩就業重大決策部署,加強政策解讀,提高政策知曉度。開展政策落實服務落地專項行動,改進工作作風,深入基層一線,推動政策落實由“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轉變,提高企業和群眾的政策獲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