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功能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直屬單位,省屬以上駐泰各單位:
為加快實現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確保全市就業形勢持續平穩,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強化就業優先政策做好穩就業保就業工作的通知》(魯政字〔2021〕136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大力實施穩就業保就業政策,聚焦“七個走在前列”“建成五個名地”目標,高標準策劃建設一批暢通內外循環、加快新舊動能轉換、提升創新驅動發展水平的創新鏈、產業鏈、價值鏈“三鏈融合”項目,打造現代優勢產業集群。充分發揮開發區吸納就業的重要作用,打造區域經濟發展和就業增長極。持續抓好固定資產投資和重點項目建設,壯大經濟規模,不斷擴大就業容量。
二、重點任務
(一)完善保障機制,幫助企業紓困解難
1.優化用工保障服務。積極開展全域覆蓋、全鏈打通、全程優化、全力服務企業用工保障服務專項行動,搭建就業服務平臺,全面拓寬招聘渠道,通過線上線下“日常招聘+委托招聘+專場招聘”相結合的方式搭建就業供需平臺。健全重點企業常態化用工服務機制,對缺工量較大的企業,實行用工專員服務,“一企一策”積極幫助企業緩解用工難問題。加強共享用工指導服務,促進用工余缺調劑合作。優化企業用工生態,對勞動關系和諧企業開展聯合激勵。為符合條件的新就業無房職工發放住房租賃補貼。建設5000套人才保障住房,以低于市場租金標準向符合條件的人才提供。
2.降低企業用工成本。階段性降低失業、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延續實施至2022年4月30日。統籌地區2020年末失業保險基金滾存結余具備1年以上備付能力的,繼續實施穩崗返還政策,中小微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60%、大型企業按30%返還,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經濟組織參照實施,政策受理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
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總工會、市稅務局、市房產管理中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優化創業環境,全力推動創業就業
1.強化創業扶持。深入開展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每年扶持1500名以上大學生創業。完善創業擔保貸款政策體系,按照“就近辦、簡化辦、方便辦”的原則,優化發放流程。拓寬創業擔保貸款擔保基金補充渠道,在確保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可按照擔保基金放大5至10倍的規模提供擔保服務。逐步將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納入財政預算,優化支出方向。開發創業實訓項目,健全市縣兩級創業導師隊伍,建設創業診所、創業指導專家工作室。
2.狠抓創業載體建設。加大對科技型創業創新人才、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和農民工創業的扶持力度,積極引導勞動者自主創業發展微小型企業,實現創業帶動就業。凡認定為省級創業載體的,要安排一定比例的場地向應屆高校畢業生、返鄉創業農民工、殘疾人等群體免費提供。深化創業型城市、街道、社區創建,開展創業大賽、創業典型人物選樹活動。
3.鼓勵返鄉入鄉創業。依托創業孵化基地、創業園區等資源在脫貧地區建設一批返鄉入鄉創業園、創業孵化基地,完善財政、稅費減免、金融保險、用地保障等扶持政策,吸引農民工、高校畢業生和退役軍人等返鄉入鄉創業。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科技局、市農業農村局、人行泰安市中心支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突出重點群體,全面提升就業質量
1.積極推進高校畢業生等群體就業。深入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促進計劃,健全就業指導、職業培訓、就業見習等服務機制。2021年1月至12月,對見習期未滿與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的,給予見習單位剩余期限見習補貼。持續開展高校畢業生留泰來泰就業創業推進行動,加大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對應屆畢業生的招錄(招聘)力度。擴大教師特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西部計劃”等基層項目招募規模。健全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實施精細化、差異化就業服務,提升畢業生就業能力;大力支持畢業生創業創新,開展常態化專項招聘,對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開展實名制就業幫扶,確保有就業創業需求的畢業生都能得到相應的服務支持。
2.保障困難人員就業。建立即時援助、“零就業”家庭動態消零機制,依托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對就業困難人員進行調查摸底,為不同類型的就業困難人員提供精準化就業援助。完善公益性崗位托底安置制度,面向符合條件的下崗失業、就業困難退役士兵等群體,設置專項公益性崗位。在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領域積極推廣以工代賑方式,帶動更多脫貧人口、即時幫扶人口和農村低收入人口參與鄉村建設。開發一批農村護路、管水、保潔、治安、植樹造林等鄉村公益性崗位,兜底安置脫貧人口。對鄉村公益性崗位安置人員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務協議,按規定給予崗位補貼,購買意外傷害商業保險。大力培育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促進農村勞動力就地就近就業。繼續實施殘疾人就業創業工程,推動落實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加大對殘疾人就業基地、輔助性就業機構和殘疾人自主創業、靈活就業、網上創業扶持。
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發展改革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退役軍人局、市殘聯、團市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調優產業結構,大力拓寬就業渠道
1.調優產業結構。加快產業轉型升級,淘汰落后動能,改造提升傳統產業,開展規模以上制造業企業技改擴規全覆蓋行動。大力推進服務業提檔升級,推動生產性服務業向專業化和價值鏈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務業向精細化和高品質轉變,加快構建現代服務業與先進制造業融合發展、現代服務體系與城市優化提升良性互動的發展格局。積極引進金融、文體、電子產業等現代服務業,深入推進省級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建設,實施服務業發展載體培育提升工程,打造一批省級服務業特色小鎮、創新中心等。
2.拓寬就業渠道。支持勞動者通過臨時性、非全日制、季節性、彈性工作等方式靈活就業,鼓勵通過個體經營增加非全日制就業機會。積極發展小店經濟、夜間經濟,做大做強平臺經濟,大力發展新就業形態。嚴格執行國家、省關于網絡預約出租車駕駛員考試收費的有關規定,依法優化、簡化考試科目,降低網絡預約出租車靈活就業成本。大力推動新就業形態靈活就業意外傷害保險補貼政策落實。探索發布新就業形態、靈活就業人員較為集中的行業(工種)市場工資價位。加強新業態行業工會組織建設,推動職工方和企業方開展集體協商,建立專職集體協商指導員派駐制度。實施全民參保計劃,促進有意愿、有經濟能力的靈活就業人員、新就業形態從業人員等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總工會、市工商聯、人行泰安市中心支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強動態監測,防范化解失業風險
1.做好失業監測預警。將防范應對規模性失業風險列入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考核。針對產能調整、經貿摩擦、專項治理等因素,及時開展就業影響和失業風險評估,對可能引發規模性失業風險的,提前制定預案和應對措施。規范企業裁員行為,一個企業一次性裁員超過100人以上的,縣級政府應及時向市政府報告。建立健全輿情收集研判機制,密切關注規模裁員、失業風險等輿情,及時發布權威信息,防范惡意炒作。
2.強化失業人員保障。暢通線上線下失業登記,精準開展崗位推薦和就業服務。設立一批基層就業服務專員,緩解鄉鎮(街道)、村(社區)就業服務力量薄弱問題,使用就業補助資金給予補貼。繼續實施失業保險擴圍政策,保障范圍調整為2021年1月1日之后新發生的參保失業人員,政策受理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
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強化能力提升,全面提升人員素質
1.加強技能培訓。聚焦“十強”產業高質量發展,大力發展職業技術教育,調整專業結構,擴大招生規模,完善人才貫通培養模式。深化職普融合、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各類企業與職業院校、技工院校共建實訓中心、教學工廠,全力推進校地聯合科研攻關、平臺載體共建共享、人才聯合培養、科研成果就地轉化,推行“訂單式”“冠名式”人才培養模式,促進創新鏈、教育鏈、人才鏈有效銜接。創新開展“行校合作”,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實施行業性、群體性專項培訓、新就業形態技能提升培訓、專項職業能力培訓,加大培訓補貼資金直補企業力度。聚焦“在崗”職工、“在村”農民、“在校”學生、“在冊”重點人群等人員,擴大培訓范圍的覆蓋面。繼續實施困難人員培訓生活費補貼。對2021年1月至12月,新吸納就業(新吸納時間以本年度首次在本企業繳納社會保險時間為準)并組織開展以工代訓的中小微企業,按吸納人數給予企業每月500元/人、最長6個月的職業培訓補貼;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外貿、住宿餐飲、文化旅游、交通運輸、批發零售行業,補貼范圍擴大到大型企業。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條件繼續放寬至企業在職職工參加失業保險1年以上,政策受理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
2.提升人力資源服務效能。實施人力資源服務業高質量發展行動,打造專業化、行業化、信息化人力資源市場,依托省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引進一批知名人力資源服務龍頭企業、骨干企業,大力培育孵化本土中小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推動人力資源服務業集聚發展。開展人力資源服務從業人員職業技能提升專項行動,依托知名高校、培訓機構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多層次、多渠道培育人力資源服務業緊缺人才,鼓勵政府向社會購買人力資源服務。開展人力資源服務行業促就業行動,探索運用大數據、云計算等現代監管模式,規范網絡招聘,構建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
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稅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強化政策引領,營造良好就業氛圍
將穩定和擴大就業作為制定經濟增長目標的基準,強化城鎮新增就業、調查失業率剛性約束。積極調整到期促就業政策,加強政策銜接,優化政策供給,支持企業減負穩崗擴就業,全力釋放政策紅利。深入實施“創業泰山·樂業泰安”行動,持續抓好就業創業政策完善落實,規范優化就業創業工作經辦流程,確保政策落實服務落地。廣泛收集民營企業招聘崗位信息,開展好人才對接,鼓勵民營企業積極吸納勞動力,對就業與社會保障表現突出的給予表揚激勵。將就業貢獻度、用工規范度、安置殘疾人就業等作為涉企評選表彰的重要參考,充分發揮激勵作用。
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市殘聯、團市委、市工商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有關要求
政府主要負責人要定期聽取情況匯報、開展調查研究,加強對就業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健全市縣就業和農民工工作議事協調機制,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每年要推出一批穩就業擴就業舉措,推動解決就業領域發生的重大問題和風險隱患。加強就業督導考核,建立約談制度,壓實部門責任。加大各級財政就業補助資金投入力度,健全完善就業補助資金直達機制。實施失業保險基金市級調劑。健全就業政策、就業形勢新聞發布制度。深挖就業創業典型,開展就業創業先進集體、個人表彰。各級新聞宣傳部門要加大對基層就業、自主創業、靈活就業、技能成才典型人物宣傳,營造濃厚的社會氛圍,引導勞動者特別是青年群體轉變就業觀念。
泰安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