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等中央領導同志關于“四好農村路”建設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舉措,是推動“四好農村路”高質量發展、加快建設交通強國的重要內容,是支撐服務全面鄉村振興、滿足新時代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保障。近年來,我市加強“四好農村路”建設,大力實施農村道路“三通”工程,全市農村公路達到1.52萬公里,硬化通戶道路9900公里,農村交通條件得到顯著改善。
二、決策依據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的意見》(國辦發〔2019〕45號)、《山東省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魯政辦發〔2020〕16號)文件。
三、出臺目的
為進一步管好、護好農村道路,加快建立管理養護長效機制,鞏固來之不易的建設成果,我市制定出臺了《泰安市深化農村道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和《泰安市農村道路路長制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四、政策文件的主要內容
1、《意見》的主要內容
主要包括總體目標、重點任務、保障措施三個部分內容。
(一)總體目標。到2022年,農村道路列養率達到100%,農村公路年均養護工程比例不低于7%,中等及以上農村公路占比不低于80%,基本建立權責清晰、齊抓共管的管理養護體制機制,農村公路通行條件和路域環境明顯提升。
(二)重點任務。一是完善市縣鄉三級管理體制。市級加強政策支持和監督指導,建立養護資金獎補機制,組織管護績效考核;縣級政府履行主體責任,明確管護機構,將養護資金納入財政預算,完善管護體系;鄉鎮政府負責鄉村道管護工作,指導和組織村民委員會做好村道(村內道路)管護工作。二是強化資金保障。縣級政府承擔農村道路管護資金籌措主體責任。市、縣級政府每年將政府土地出讓金收益的2%—3%、整合使用的涉農資金和“一事一議”資金統籌用于農村道路建設養護。農村公路日常養護的總額按照每年每公里“縣道10000元,鄉道5000元,村道3000元”標準執行,由省、市、縣三級公共財政資金共同保障。支持創新投融資機制,多渠道籌集養護資金。三是實施農村道路“路長制”。設立縣、鄉、村級路長,縣級政府、功能區管委會主要負責同志為總路長,鄉鎮政府、村委會主要負責人為鄉、村級路長。四是建立管護長效機制。推進市場化改革,加強安全和信用管理,強化法制和信息化建設,建立政府部門協作機制。
(三)保障措施。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政府、功能區管委會要研究制定具體方案。交通運輸部門要發揮牽頭抓總作用。二是強化監督評估。建立農村道路管護工作評估機制,對工作推進不力的,予以約談、責令整改、扣減補助等。三是加大宣傳力度,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農村道路發展的良好氛圍。
2、《方案》的主要內容
《方案》是對《意見》“路長制”部分的細化,包括工作目標、組織體系、工作任務、有關要求四部分內容。
(一)工作目標。到2021年年底,明確縣、鄉、村各級路長,構建覆蓋農村公路(縣道、鄉道、村道)、村內道路(巷巷通、戶戶通道路)的路長制體系。
(二)組織體系。縣市區政府、功能區管委主要負責同志為總路長,明確相關機構負責路長制組織實施、協調推進工作。設立縣、鄉、村三級路長,視情設置分級路長。鄉級路長由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主要負責同志擔任,村級路長由村委會主要負責人擔任。縣道、鄉道分級路長分別由縣市區、功能區副縣級以上干部,鄉鎮(街道)副科級以上干部擔任。村道(村內道路)可按照區域劃片設置分路長,由村委有關負責人或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責任心較強的熱心群眾擔任。
(三)工作任務。主要包括推進農村道路建設、提高農村道路管理水平、落實農村道路養護任務、提升農村道路運營服務水平、加強路域環境整治、強化應急準備和處置等六項內容。
(四)有關要求。各級路長要強化溝通聯系,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總路長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路長辦公會議,各分級路長每個月至少開展一次巡查,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市交通運輸局牽頭負責全市農村道路“路長制”的協調調度、績效考核等工作。將“路長制”納入“四好農村路”考核指標,每年開展績效評估,評估結果與政策支持、資金分配掛鉤。各縣市區、功能區要研究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明確機構積極推進,建立信息公示制度,規范設置公示牌。
解讀人: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書記、局長 吳國慶
相關文件:泰政辦發〔2021〕 7號 泰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泰安市深化農村道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意見》和《泰安市農村道路路長制實施方案》的通知